广东发展中心餐厅和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2026年供餐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发展中心餐厅和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2026年供餐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与响应报价。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发展中心餐厅和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2026年供餐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1000-CIP20260013
(三)釆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依据服务区域划分为两个标段,分别如下:
第一标段【发展中心餐厅和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2026年供餐服务项目(发展中心大厦餐厅)】:为广州发展中心大厦餐厅提供餐饮服务;
第二标段【发展中心餐厅和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2026年供餐服务项目(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为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提供餐饮服务。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响应人可选择单个标段或者全部标段进行响应,但应对所选择的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单一标段内的部分采购内容进行响应,本项目允许同时响应所有标段并同时成为所有标段的成交人。
(五)最高限价:第一标段:800万元;第二标段:740万元。响应人的报价若超出采购人规定的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六)成交响应人数量及成交份额: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评审结果,各标段确定一名响应人为成交响应人。
(七)本项目的的食材供货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食材服务商分别为: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和范围:本次供餐服务计划在广州发展中心大厦餐厅、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各选定一家专业供餐服务单位负责食品加工配餐并提供供餐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二)服务期限:项目承包期限为二年,暂定自2026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止。成交人分别与广州发展中心大厦餐厅、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负责企业签订供餐服务合同。自2026年10月1日起为第一个服务期限,为期12个月,以此类推。合同首个服务期限期满前3个月,由甲方组织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若经考核不及格,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不就此提前终止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亦同意不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若考核通过,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本合同条件执行下一个服务期限。
(三)服务地点:第一标段服务地点为广州发展中心大厦餐厅(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第二标段为广州市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及周边),具体服务地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四)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集中用餐(供餐、配餐)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五)本项目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询比工作,选定本项目两个标段的专业供餐服务单位。由各标段具体负责企业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三、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如无特别注明,以下资格要求适用于全部标段)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若响应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响应同一标段,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二)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响应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期止,具有至少1项就餐人数规模1000人(含)以上且已执行的合同期限不低于12个月的供餐服务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能证明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内容页、餐厅就餐人数规模页、合同服务期限页、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如合同中没有显示就餐人数的,需提供业主盖章确认的餐厅就餐人数规模的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服务期限为准。
(四)响应人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响应人声明格式)。
(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响应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因服务质量问题被处罚或列入失信记录为准);
(4)被列入广州发展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7月7日09:00至2026年7月17日17:00(北京时间),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事项:
(一)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响应人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二)上传的响应文件名称必须注明第()标段,如两个标段均响应,需提交两份
响应文件分别对应两个标段。
(三)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8月4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需要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
六、异议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响应人须知》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一)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三)本采购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四)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五)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六)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对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七)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八)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询比采购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采购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7850728,020-3991268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6楼8号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泓
电话:020-83546109
电子邮箱:gmetb2@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3室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联系电话:020-3785089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14:00 ~ 17:30
注: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026年7月6日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与响应报价。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发展中心餐厅和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2026年供餐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1000-CIP20260013
(三)釆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依据服务区域划分为两个标段,分别如下:
第一标段【发展中心餐厅和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2026年供餐服务项目(发展中心大厦餐厅)】:为广州发展中心大厦餐厅提供餐饮服务;
第二标段【发展中心餐厅和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2026年供餐服务项目(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为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提供餐饮服务。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响应人可选择单个标段或者全部标段进行响应,但应对所选择的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单一标段内的部分采购内容进行响应,本项目允许同时响应所有标段并同时成为所有标段的成交人。
(五)最高限价:第一标段:800万元;第二标段:740万元。响应人的报价若超出采购人规定的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六)成交响应人数量及成交份额: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评审结果,各标段确定一名响应人为成交响应人。
(七)本项目的的食材供货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食材服务商分别为: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和范围:本次供餐服务计划在广州发展中心大厦餐厅、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各选定一家专业供餐服务单位负责食品加工配餐并提供供餐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二)服务期限:项目承包期限为二年,暂定自2026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止。成交人分别与广州发展中心大厦餐厅、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负责企业签订供餐服务合同。自2026年10月1日起为第一个服务期限,为期12个月,以此类推。合同首个服务期限期满前3个月,由甲方组织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若经考核不及格,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不就此提前终止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亦同意不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若考核通过,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本合同条件执行下一个服务期限。
(三)服务地点:第一标段服务地点为广州发展中心大厦餐厅(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第二标段为广州市南沙产业区管理中心饭堂(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及周边),具体服务地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四)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集中用餐(供餐、配餐)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五)本项目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询比工作,选定本项目两个标段的专业供餐服务单位。由各标段具体负责企业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三、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如无特别注明,以下资格要求适用于全部标段)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若响应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响应同一标段,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二)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响应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期止,具有至少1项就餐人数规模1000人(含)以上且已执行的合同期限不低于12个月的供餐服务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能证明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内容页、餐厅就餐人数规模页、合同服务期限页、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如合同中没有显示就餐人数的,需提供业主盖章确认的餐厅就餐人数规模的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服务期限为准。
(四)响应人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响应人声明格式)。
(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响应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因服务质量问题被处罚或列入失信记录为准);
(4)被列入广州发展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7月7日09:00至2026年7月17日17:00(北京时间),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事项:
(一)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响应人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二)上传的响应文件名称必须注明第()标段,如两个标段均响应,需提交两份
响应文件分别对应两个标段。
(三)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8月4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需要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
六、异议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响应人须知》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一)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三)本采购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四)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五)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六)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对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七)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八)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询比采购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采购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7850728,020-3991268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6楼8号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泓
电话:020-83546109
电子邮箱:gmetb2@126.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3室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联系电话:020-3785089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14:00 ~ 17:30
注: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