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安分公司2026年所属收费站收费岗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石安分公司2026年所属收费站收费岗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安分公司2026年所属收费站收费岗亭采购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石安分公司2026年所属收费站收费岗亭采购项目。
2.1.2交货地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磁县收费站。
2.1.3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磁县收费站4个收费岗亭采购安装(含旧岗亭拆除、亭内外相关机电、电气设备拆除及恢复),收费亭尺寸2500*1600*2500mm,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6日上午09:00至2024年7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7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程上村北(新元高速栾城收费站院内)
联 系 人:邹嘉兴
电 话:0311-66629038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 系 人:黎亚林
电话:0311-69052062
电子邮件:rhjtsyb@126.com
2026年7月6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
2、以上业绩不包括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安分公司2026年所属收费站收费岗亭采购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石安分公司2026年所属收费站收费岗亭采购项目。
2.1.2交货地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磁县收费站。
2.1.3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磁县收费站4个收费岗亭采购安装(含旧岗亭拆除、亭内外相关机电、电气设备拆除及恢复),收费亭尺寸2500*1600*2500mm,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6日上午09:00至2024年7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7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程上村北(新元高速栾城收费站院内)
联 系 人:邹嘉兴
电 话:0311-66629038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 系 人:黎亚林
电话:0311-69052062
电子邮件:rhjtsyb@126.com
2026年7月6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要求 |
| 制造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代理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所投设备的授权书,且该制造商满足前述关于“制造商”的要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近3年内(2023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高速公路收费岗亭供货(含安装)业绩。 |
1、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
2、以上业绩不包括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5年7月1日至今)不曾在高速公路收费岗亭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收费岗亭供货合同被解除。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 1 | 评标办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标委员会按第二个信封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累计数量较多的投标人优先。 (3)以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在前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如有)和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投标文件中投标车辆的主要技术指标(带★的条款)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3)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无 |
| 2.2.2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3.5.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