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江苏大新镇南中心河西段(海坝路至渡泾港)河道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大新镇南中心河西段(海坝路至渡泾港)河道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新镇南中心河西段(海坝路至渡泾港)河道整治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
(2)建设规模:包括疏浚河道,新建浆砌石挡墙和格宾石笼护岸,岸坡清杂清障,配套草皮绿化 。
(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工期
(日历天)
 XE-DX-GK-2026-GC-0014-1
大新镇南中心河西段(海坝路至渡泾港)河道整治项目
144
100

备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含)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须提供网上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业绩和信誉:信誉良好。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须提供网上截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
(4)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无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资格、等级符合上述要求;
(6)投标人业绩、信誉和项目经理业绩、信誉符合上述要求;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 证);
(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凡有在建工程的,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提供的视为不满足投标资格要求),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与投标。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10)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11)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详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7日00时00至2026年7月27日23时59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公告的媒介
(1)。
11. 其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张家港市大新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2-58760958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大新镇                地址: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4楼
邮 编: 215600                     邮编:215600 
联 系 人:瞿嵘                       联 系 人:施婷婷 
电话:0512-58765126                     电话:18013139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