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人民医院供氧机组租赁项目(三年)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Z1303002604952301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山海关人民医院供氧机组租赁项目(三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元)
(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秦皇岛市山海关人民医院供氧机组租赁项目(三年)-1包秦皇岛格林布瑞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数谷大道4号翔园9栋四层1592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综合评分法
标包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时间评审总得分
秦皇岛市山海关人民医院供氧机组租赁项目(三年)-1包 秦皇岛市山海关人民医院供氧机组租赁项目(三年) 按要求完成秦皇岛市山海关人民医院供氧机组租赁项目(三年),包括提供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和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安装调试及相关运营维保服务,达到医院用气的要求。 按要求完成秦皇岛市山海关人民医院供氧机组租赁项目(三年),包括提供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和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安装调试及相关运营维保服务,达到医院用气的要求。 合格 3年 93.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研、刘丽娟、王华、果崇慧、张雪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19736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取,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按照1.5%计取,中标价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照0.8%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4、中心供氧氧气供给服务费:4元/m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山海关人民医院
地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关城南路5号
联系方式:王立鹏 0335-5060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 (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联系方式:白茹 0335-5188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茹
电话:0335-5188816
十、附件
二十二条承诺函
招标文件正文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免责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页面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