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桂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项目(珠宝展示交易核心区)——平桂区乡村振兴两业融合帮扶园项目二期-I栋室内配套设备购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 招标项目名称 | 平桂黄金珠宝文化产业园项目(珠宝展示交易核心区)——平桂区乡村振兴两业融合帮扶园项目二期-I栋室内配套设备购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3066001001 | ||||
| 招标人 | 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代建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招标范围 | 对标的载体【平桂区乡村振兴两业融合帮扶园项目二期-I栋一层(约5359.00㎡,结构为框架结构)】进行电子智能化定制开发建设(包括实现发包人项目需求功能所需的所有设备/产品的供应、安装、系统开发、调试、试运行和维保)及配套完成相应区域的室内美学艺术造景【包括实现发包人项目设计理念所需的所有材料/仪器和(或)设备的制造、造型、安装、支撑加固和维护】。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7月6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7月9日 | ||||
| 预中标人 | 广州市兰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彩悦佳秀智能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州市兰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
| 成员单位:广东彩悦佳秀智能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兰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彩悦佳秀智能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6982006.60元 | ||||||
| 工作周期 | 本标的项目合同履行包含电子智能化定制开发建设及配套完成相应区域的室内美学艺术造景,各区域各节点工作同步交叉进行,各节点工作周期如下所述。 ◆设备/产品购置期:自本标的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完毕且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 ◆系统开发期:自本标的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电子设备/产品的系统开发且调试完毕并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 ◆室内美学艺术造景期:自本标的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电子设备/产品所在相应区域的室内美学艺术造景并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 ◆试运行期:自发包人发出试运行指令之日起30个日历日(承包人上述各细项工作所在区域均已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合格的方可提请发包人对该区域进行试运行,首次提请试运行日不迟于本标的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试运行期间出现非发包人人为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况造成的任意设备/产品故障或造景损毁,承包人应免费换新或维护/维修并重新进行调试或修复,且自换新或维护/维修、调试或修复完毕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设备/产品或造景所在区域的试运行期。 ◆质量保修运维期:自试运行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顺延年,质量保修运维期间出现非发包人人为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况造成的任意设备/产品故障或造景损毁,承包人应免费换新或维护/维修并重新进行调试或修复,更换的新设备/产品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设备/产品质量保修运维期。 ◆技术支持服务期:设备/产品永久期限内,每自发包人发出现场技术支持服务需求指令时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指导和(或)配合发包人及其本标的载体的第三方运营机构使用设备/产品。 | ||||||
| 质量承诺 | ◆电子智能化定制开发建设须满足《黄金之光·文明印记展陈全案策划书》载列的所有面向不同区域目标群体客户对应设计的互动体验功能。 ◆区域室内美学艺术造景落地实景须满足《黄金之光·文明印记展陈全案策划书》载列的所有面向不同区域目标群体客户对设计的视觉感官效果,工艺流程须满足《黄金之光·文明印记技术标准图纸》对应载列的技术标准。 | ||||||
| 项目总负责人 | 符炳华(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粤1442023202401581,专业:机电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4128319******647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郴州市歌舞剧团(原湖南省昆剧团五岭歌舞团)实验剧场改扩建项目二次深化装修; 2.揭阳C-01-05地块酒店智能化工程; 3.广州南沙新区香港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4.山西大剧院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舞台灯光及相应控制系统设备; 5.翁源县全域旅游配套设施项目-旅游集散中心施工(舞台工艺工程); 6.香洲区文化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各功能室声、光、电系统采购)(二次); 7.邢台市工人文化宫(顺德商业大厦)1-3层、12-22层室内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 ||||||
|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 投标总价 | 6936429.40元 | ||||||
| 工作周期 | 本标的项目合同履行包含电子智能化定制开发建设及配套完成相应区域的室内美学艺术造景,各区域各节点工作同步交叉进行,各节点工作周期如下所述。 ◆设备/产品购置期:自本标的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完毕且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 ◆系统开发期:自本标的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电子设备/产品的系统开发且调试完毕并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 ◆室内美学艺术造景期:自本标的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电子设备/产品所在相应区域的室内美学艺术造景并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 ◆试运行期:自发包人发出试运行指令之日起30个日历日(承包人上述各细项工作所在区域均已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合格的方可提请发包人对该区域进行试运行,首次提请试运行日不迟于本标的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试运行期间出现非发包人人为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况造成的任意设备/产品故障或造景损毁,承包人应免费换新或维护/维修并重新进行调试或修复,且自换新或维护/维修、调试或修复完毕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设备/产品或造景所在区域的试运行期。 ◆质量保修运维期:自试运行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顺延年,质量保修运维期间出现非发包人人为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况造成的任意设备/产品故障或造景损毁,承包人应免费换新或维护/维修并重新进行调试或修复,更换的新设备/产品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设备/产品质量保修运维期。 ◆技术支持服务期:设备/产品永久期限内,每自发包人发出现场技术支持服务需求指令时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指导和(或)配合发包人及其本标的载体的第三方运营机构使用设备/产品。 | ||||||
| 质量承诺 | ◆电子智能化定制开发建设须满足《黄金之光·文明印记展陈全案策划书》载列的所有面向不同区域目标群体客户对应设计的互动体验功能。 ◆区域室内美学艺术造景落地实景须满足《黄金之光·文明印记展陈全案策划书》载列的所有面向不同区域目标群体客户对设计的视觉感官效果,工艺流程须满足《黄金之光·文明印记技术标准图纸》对应载列的技术标准。 | ||||||
| 项目总负责人 | 徐盛飞(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C20200946040300900042,专业:建筑电气;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1048219******593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南省大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瑞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 投标总价 | 6995706.80元 | ||||||
| 工作周期 | 本标的项目合同履行包含电子智能化定制开发建设及配套完成相应区域的室内美学艺术造景,各区域各节点工作同步交叉进行,各节点工作周期如下所述。 ◆设备/产品购置期:自本标的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完毕且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 ◆系统开发期:自本标的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电子设备/产品的系统开发且调试完毕并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 ◆室内美学艺术造景期:自本标的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该电子设备/产品所在相应区域的室内美学艺术造景并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 ◆试运行期:自发包人发出试运行指令之日起30个日历日(承包人上述各细项工作所在区域均已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合格的方可提请发包人对该区域进行试运行,首次提请试运行日不迟于本标的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试运行期间出现非发包人人为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况造成的任意设备/产品故障或造景损毁,承包人应免费换新或维护/维修并重新进行调试或修复,且自换新或维护/维修、调试或修复完毕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设备/产品或造景所在区域的试运行期。 ◆质量保修运维期:自试运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顺延年,质量保修运维期间出现非发包人人为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况造成的任意设备/产品故障或造景损毁,承包人应免费换新或维护/维修并重新进行调试或修复,更换的新设备/产品经发包人验收小组验收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设备/产品质量保修运维期。 ◆技术支持服务期:设备/产品设计合理使用期限内,每自发包人发出现场技术支持服务需求指令时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指导和(或)配合发包人及其本标的载体的第三方运营机构使用设备/产品。 | ||||||
| 质量承诺 | ◆电子智能化定制开发建设须满足《黄金之光·文明印记展陈全案策划书》载列的所有面向不同区域目标群体客户对应设计的互动体验功能。 ◆区域室内美学艺术造景落地实景须满足《黄金之光·文明印记展陈全案策划书》载列的所有面向不同区域目标群体客户对设计的视觉感官效果,工艺流程须满足《黄金之光·文明印记技术标准图纸》对应载列的技术标准。 | ||||||
| 项目总负责人 | 王跃(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豫1322022202306255,专业: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32032419******157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郑州文化旅游和体育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公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8838617 | ||||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7月6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