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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秦皇岛市抚宁区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后期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Z1303062600272301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区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后期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元)
(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秦皇岛市抚宁区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后期技术服务项目-1包北京慧成和嘉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T3175室(集群注册)1478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综合评分法
标包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时间评审总得分
秦皇岛市抚宁区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后期技术服务项目-1包 秦皇岛市抚宁区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后期技术服务项目 秦皇岛市抚宁区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后期技术服务项目所含全部内容 指导制定三年“示范县”具体的工作方案、踏勘测绘、专家过程指导、成果形成、协助宣传报道及经验推广、其他成果等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定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文件验收合格通过 8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明、张丽敏、单普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1883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报酬以中标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 万元以下部分按 1.50% 计取,100 万元至 500 万元部分按 0.80% 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单普军 0335-66827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912室
联系方式:刘长江、许浩 0335-3073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长江、许浩
电话:0335-3073198
十、附件
第二十二条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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