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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项目(一期)地下室除湿系统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项目(一期)地下室除湿系统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名称)的委托,就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项目(一期)地下室除湿系统(采购项目名称)进行采购。现将评审结果及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工程项目(一期)地下室除湿系统
项目编号:GN2026-36-4571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17日
响应截止日期:2026年7月3日

二、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佳华冷暖工程有限公司包河分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与徽山路交口东南角天御广场2幢1501室
响应报价:128775.00元
其他内容:/
第二成交候选人: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恒毅街22号1-8幢
响应报价:178170.00元
其他内容:/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9日。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法务与质管中心,
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纳入交易平台供应商诚信管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7月6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