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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档案寄存托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634
二、项目名称:档案寄存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尹园路53号2栋1层1号 810,000.00元 档案入库服务(百分比):99%
档案保管服务(百分比):99%
98.7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0' th:text='$detail['priceSummaryList'][0]['showValue']'> 0' th:text='$detail['priceSummaryList'][0]['showValue']'>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3200000 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 档案寄存托管服务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供应商提供的档案转运车辆应为密封箱式车辆,转运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消防等档案保管保护设施,不可超过转运箱承重范围堆放。供应商应提前对转运路线进行规划,制定转运路线图,尽量避开车流量密集路线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结算金额达到项目最高限价视为合同终止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用于封装档案的保管箱,保管箱须符合尺寸要求(长45c×宽33cm×高24cm),且满足封装标识的唯一性,一旦拆封则该封条无法再次启用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C23200000 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 档案寄存托管服务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1. 供应商应负责所保管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确保对所接触的档案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打开已封箱的档案保管箱。 2. 供应商应确保档案存储能力能满足采购人在采购服务期限内的需要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结算金额达到项目最高限价视为合同终止 档案库房抗震要求: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的规定。档案库房按七度设防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盈盈(采购人代表)、梁晖、罗先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进行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810,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编号为:51010026210200052810。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
4、监督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99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028-68897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4层401号
联系方式:028-61375575转623、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苏伟、可浩、韩政杨、陈介;技术负责人:苏怀林、唐荣、谢旭、黄科
电话:028-61375575转623、612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6日
相关附件:
档案寄存托管服务采购项目(N510101202600063420260608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pdf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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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634
二、项目名称:档案寄存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尹园路53号2栋1层1号 810,000.00元 档案入库服务(百分比):99%
档案保管服务(百分比):99%
98.7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0' th:text='$detail['priceSummaryList'][0]['showValue']'> 0' th:text='$detail['priceSummaryList'][0]['showValue']'>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3200000 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 档案寄存托管服务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供应商提供的档案转运车辆应为密封箱式车辆,转运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消防等档案保管保护设施,不可超过转运箱承重范围堆放。供应商应提前对转运路线进行规划,制定转运路线图,尽量避开车流量密集路线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结算金额达到项目最高限价视为合同终止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用于封装档案的保管箱,保管箱须符合尺寸要求(长45c×宽33cm×高24cm),且满足封装标识的唯一性,一旦拆封则该封条无法再次启用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C23200000 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 档案寄存托管服务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1. 供应商应负责所保管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确保对所接触的档案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打开已封箱的档案保管箱。 2. 供应商应确保档案存储能力能满足采购人在采购服务期限内的需要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结算金额达到项目最高限价视为合同终止 档案库房抗震要求: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的规定。档案库房按七度设防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盈盈(采购人代表)、梁晖、罗先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进行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810,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编号为:51010026210200052810。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
4、监督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99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028-68897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4层401号
联系方式:028-61375575转623、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苏伟、可浩、韩政杨、陈介;技术负责人:苏怀林、唐荣、谢旭、黄科
电话:028-61375575转623、612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6日
相关附件:
档案寄存托管服务采购项目(N510101202600063420260608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