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西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YZB-2021-S-0209
项目名称: 饶阳县西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3654900.00
最高限价: 23654900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饶阳县兴旺路以南腾跃大街以西
  2、建设内容:本次提标改造新增一座臭氧催化高级氧化池和一座臭氧制备间,对加药工房、鼓风机房和变配电间进行改造。依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与原设计规模保持一致,按1.5万m3/d.
合同履行期限: 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9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联合体资格要求为: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2)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商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联合体协议书中还需写明联合体各方的分工及责任。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净资产之和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资产负债率的平均值不高于85%。净资产及资产负债率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
(7)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8)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2、资质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07日至 2022年05月27日, 每天上午9至12,下午12至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 其它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组成及格式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null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2年05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线下开标地点为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05月27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3.2财务状况最近连续三年(2018~2020年度)(如成立不足三年则指成立至今)每年均为盈利,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要求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注: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净资产和资产负债率以2020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申请人如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则只须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
3.3融资能力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须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存款证明或贷款意向函或授信文件,且可用额度合计应不少于3000万元。
3.4商业信誉
(1)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预审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合格的投标人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3.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备注:本项目采购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财政所
地址: 饶阳县开发大厦
联系方式: 王腾达 0318-7781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系方式: 刘女士 0311-83662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0311-8366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