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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关于新大新公司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的租赁采购公示

项目详情

关于新大新公司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的租赁采购公示 转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新大新公司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的租赁采购公示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 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新大新公司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的租赁采购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新大新公司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的租赁采购公示采购人为越秀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为满足新大新公司无线室分覆盖的需求,拟租赁新大新公司无线室分系统站址,越秀区中山五路4号新大新公司的地下室、电梯井安装设备(室内室分设备)及全场布放信号面积20平方米 ,用作通讯设备放置。租赁期为36个月,续约3年。自 2026 年8月1日起至2029年7月31日止。管理费为人民币6000元/年(大写:陆仟元整)合同总金额: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该费用已包括租金和税金。电费根据乙方设备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单价根据当时供电部门商业电收费标准收取,以后电费单价调整须与供电部门的调整保持一致。由于该物业为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所有,故向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直接采购。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直接采购供应商
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6年07月01日2026年07月03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旭鹏18928822182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工020-87188141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越秀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