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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安平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YZX20220803
项目名称: 安平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一期)PPP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04919600.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安平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平县政府授权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采购人采购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本项目总投资20491.9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水管网工程、道路及卡口工程、停车场建设工程、绿化提升工程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共计14个子项。目前本项目准备阶段工作已完成,申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已通过省财政厅审核。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拟定1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2020、2021年度经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2年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存在其他潜在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声明;3.2.具有本项目投融资能力,具有本项目投资额相应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投融资能力证明,须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有效期内的定义为: 金融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的有效期至少包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当日)的贷款意向书或授信文件或其它相关证明。证明额度合计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3.4.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3.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第1、3.1、3.3、3.4项的要求。
(2)联合体牵头方满足第3.2项的要求;
(3)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否则各相关申请文件均无效。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04日至 2022年08月10日, 每天上午0点至12点,下午12点至24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自行下载,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后果自负。
方式: 其它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可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3)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采购人将修改资格预审条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4)经重新资格预审后,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仍不足 3 家的,采购人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适用于公开招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2年08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申请人应在2022年8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申请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08月25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申请人(供应商),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 可直接登录接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办理河北 CA 可咨询 186-3190-1603。
(3)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申请人(供应商),潜在申请人(供应商)须从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申请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加密、上传等各项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如对本项目有疑问,可向代理机构咨询,联系方式:131-1009-6206。
(7)本项目总投资20491.96万元。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 安平县和平街188号
联系方式: 马宁 0318-7612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室
联系方式: 戴雪冬/卢圣坤 010-88086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戴雪冬
电 话: 010-88086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