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G1015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通河松花江特大桥航道稳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 项目名称 | G1015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通河松花江特大桥航道稳定工程施工招标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 | 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 |||||||
|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黑交发[2025]83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1015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通河松花江特大桥航道稳定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 |||||||
| 主要建设内容 |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布设护岸4处/3100m;建设锁坝1座/410m,分流鱼嘴 1 座/1800m,疏浚挖槽 4 处,挖泥量净量249614m3,航标工程等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1 | WD1 | G1015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通河松花江特大桥航道稳定工程施工 | 公开招标 | 2026年8月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987 | 招标控制价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营运资金(2025年度流动资产-2025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以成立以来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数值为准。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一项水运工程施工业绩。 注:水运工程包括港口工程、航道整治、航道疏浚、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等及其附属建筑物和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不含养护工程)。 3.1.4信誉要求 (1)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被禁止进入该区域水运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况; (3)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黑龙江省水运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5年度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未被评价为D级;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2023年6月1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2025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5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水运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1.5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水运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项目总工:1人,具备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