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柞水县公安局警务侦查巡防无人机等执法执勤装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警务侦查巡防无人机等执法执勤装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1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L-2026-ZS-208
项目名称:警务侦查巡防无人机等执法执勤装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个⽇历⽇交货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柞水县公安局警务侦查巡防⽆⼈机等执法执勤装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承担⺠事责任能⼒的法⼈、其他组织或⾃然⼈,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然⼈参与的提供其⾝份证明。
(2)1、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成⽴时间⾄投标⽂件递交截⽌时间不⾜⼀年的可提供成⽴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流量表)
2、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件截⽌时间六个⽉内(2026年01⽉⾄今)其基本账⼾开⼾银⾏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信息及开⼾许可证); 注:根据“【财办2022】32号”的规定,2022年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业统⼀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qrcapp/search.htmltimestamp=1709602157914)进⾏⾃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效。
(3)提供截⽌⾄开标时间前六个⽉内(2026年01⽉⾄今)任意⼀个⽉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件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章。
(4)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件截⽌时间前六个⽉内(2026年01⽉⾄今)任意⼀个⽉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声明。
(6)提供具有履⾏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的说明及承诺;(格式⾃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7)法定代表⼈(主要负责⼈)委托代理⼈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主要负责⼈)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亲⾃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份证明书。
(8)⾮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拟);
(9)供应商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失信记录。对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相关截图。(开标当⽇对供应商信⽤记录进⾏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至 2026年07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②《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⑦《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2)绿色发展政策: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③《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⑤《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7)《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其他:
(1)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纸质响应⽂件要求: ①磋商响应⽂件贰份(贰份,分别胶装),响应⽂件需包含⽬录、⽆少⻚、缺⻚、连续⻚码(或单独使⽤打码器打码);②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与交易系统上传电⼦版内容完全⼀致,否则将承担⼀切法律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柞水县公安局
地址:柞水县乾佑镇石镇村二组
联系方式:0914-4321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众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汉华曲江中心T1楼11223室
联系方式:15109296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贾丹
电话:13519115819
陕西众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