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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开发区地下空间探测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2026-2027年度开发区地下空间探测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6-29

   项目概况
2026-2027年度开发区地下空间探测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32-00040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开发区地下空间探测检测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8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一年(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按开发区管委会规定执行,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服务内容:按照2026年经开区城建计划,为保降经开区道路和地下管网等市政基础改施安全无隐患,对经开区道路和地下管网进行探测检测,开展隐患排查。对道路及地下管网采用探地雷达、CCTV、QV、潜水机器人等方式进行探测检测,并出具成果报告。具体内容包括:
(1)及时发现道路地下空洞、脱空、疏松及富水体等病害体隐患,并及时复核、验证。对检测出来的地下病害体隐患评估风险等级、提出处置建议、形成最终成果结论报告;
(2)检测内容包括: 利用探地雷达、CCTV、QV、潜望镜、潜水机器人(全地形机器人)、声呐等先进设备进行道路雷扫检测、地下空间探测排查、排水管线检测及点位调查; 管道临时潜水封堵、管线潜水员摸排,临时导排水,排水管道(包括主管和支管)CCTV 检测,交通导行等所有工作内容。
(3)管道内破裂、堵塞、下沉、渗漏、腐蚀、接口错位等缺陷及运行状况的检测;
(4)管路淤积、排水不畅等原因的调查;
(5)雨水管道内污水接入情况及污水性质调查;
(6)查找因不明原因而找不到的检修井或去向不明管段;
(7)检测管网所有井室的缺陷情况;
(8)供应商必须自备发电机等设备,确保连续作业。
(9)在项目开工后直至竣工,项目实施现场发生的现场障碍清理费、卫生费、治安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0)供应商负责做好检测场地周围涉及地下管线和环境以及已完项目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若发生损伤或损坏,供应商必须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11)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合理性服务。
(12)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道路、管道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和市场自行报价,凡影响投标报价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中,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13)若受水体浑浊、污水淤积等工况影响,常规检测仪器无法达到检测作业技术要求,须委派持证潜水员开展水下专项检测工作。费用结算严格遵照国家、辽宁省现行有效计价政策、定额及文件标准执行;国家及省级文件未明确计价细则的,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市场询价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排水管网保持完好通畅,不阻塞,作业完成后,须及时挂好防坠网,盖好窖井;
2、如遇恶劣天气需采取应急保障措施时,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指挥,配合做好各项配合服务工作,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服务费:
3、检测期间应采取分段实施的作业方式,整个作业期间应采取临时措施,保证管道排水畅通,同时应保证作业相应路段及相邻道路的交通畅通。正式开始检测,应将包含前述措施的检测方案报采购人确认,方可进场作业;
4、保证检测成果真实、准确;
5、技术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6.中标人检测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级地方法规实施,如未按规定实施检测,造成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技术规范及标准:
(1)《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
(2)《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
(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
(4)《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
(5)《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6)《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8-2007;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8)《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
(9)其它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管道检测前应搜集如下资料:
1)已有排水管线图:
2)管道的竣工图或施工图等技术资料:
3)已有管道检测资料:
4)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
5)在管道检测时,若发现有污水接入或雨污混接点,要求对该支管的上游进行调查,并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和图纸。
2、现场踏勘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看测区的地物、地貌、交通和管道分布情况:
2)开井目视检查管道的水位和井内构造等情况:
3)核对所搜集资料中的人井位置、管位、管径、材质等。
3、现场管道检测要求:
1)检测流程必须按照作业规范执行,注意路面来往车辆及行人,确保“零伤亡”,做到文明作业;
2)设立现场围栏和安全标志,必要时须按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指示封闭道路后再作业;
3)下井作业前必须做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并按规范定时做好检测记录,同时做好排风等措施,下井人员必须规范装备防毒设施,系好安全绳、信号绳,并上须安排监护人员;
4)管道预处理,如封堵、抽水、导排等;
5)仪器设备自检;
6)管道实地检测与初步判读。对发现的重大缺陷问题应及时报知采购人;
7)检测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养设备;
8)保持落水井、检查井周边清洁,运输车车貌整洁,运输途中无滴、漏、撒现象,污物倾倒指定地;
9)如涉及下井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
10)在作业过程如遇到地下管线正在施工,或存在新铺设的管道,需对该管段进行测量,并在成果数据库中进行维护更新,确保成果资料能够切实反映最新情况。
11)在作业过程中如遇地下管线存在积水或管线中存在满水的情况时,须中标人提供可潜水机器人进行潜水完成检测工作。
4、管道检测记录应在现场按规定格式填写完成,不得事后补填,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在描述管道及所有井室缺陷或结构特征在管道环向上的位置时应采用时钟表示法。
5、检测方法
1)入井检测前连贯拍摄地面参照物,确保真实性:
2)爬行器的行进方向宜与水流方向一致。管径不大于 200mm 时,直向摄影的行进速度不宜超过0.1m/s;管径大于 200mm 时,直向摄影的行进速度不宜超过0.15m/s;
3)检测时摄像镜头移动轨迹应在管道中轴线上,偏离度不应大于管径的 10%。当对特殊形状的管道进行检测时,应适当调整摄像头位置并获得最佳图像:
4)将载有摄像镜头的爬行器安放在检测起始位置后,在开始检测前,应将计数器归零。当检测起点与管段起点位置不一致时,应做补偿设置:
5)每一管段检测完成后,应根据电缆上的标记长度对计数器显示数值进行修正
6)直向摄影过程中,图像应保持正向水平,中途不应改变拍摄角度和焦距:
7)在飞行器行进过程中,不应使用摄像镜头的变焦功能:当使用变焦功能时爬行器应保持在静止状态。当需要爬行器继续行进时,应先将镜头的焦距恢复到最短焦距位置:
8)侧向摄影时,爬行器宜停止行进,变动拍摄角度和焦距以获得最佳图像
9)管道检测过程中,录像资料不应产生画面暂停、间断记录、画面剪接的现象
10)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缺陷时,应将爬行器在完全能够解析缺陷的位置至少停止10s,确保所拍摄的图像清晰完整:对各种缺陷、特殊结构和检测状况应作详细判读和量测,并填写现场记录表。
11)评估报告编制满足《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要求。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省政府采购验收程序
验收报告:按照省政府采购验收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根据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其他技术、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及方法,对项目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做如下要求:
(一)质量保证期:不少于( 1 )年
(二)热线支持:24小时
(三)现场支持:( 0.5 )小时内响应;( 1 )小时内到达

九、其他要求:
(一)报价说明:
(1)按比率(百分比)报价。如投标人报价为 79%,即表示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以基准价的七九折进行结算,实际支付的价格为基准价的79%。(基准价指第三方事务所依据实际发生工程量出具的审核报告中的最终审定金额),结算价格不超过预算价(2,000,000.00元)
(2)投标人所报比率作为价格分评审依据及结算标准。
(二)合同方式:
合同方式为费率合同;本项目年度批复预算上限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合同暂定价按预算金额计取,全周期累计结算总价款不超过合同金额。合同额满后服务期自动截止。
(三)成果报告要求
1、内容:包括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含管网所有井室) 应包括成果表数据、检测录像数据、缺陷照片数据、缺陷分布图数据、检测报告书等、电子文档、修复建议等。
2、编制要求:检测报告(含管网所有井室)必须包括:工程名称(或合同号)、检测时间、地名、路名、录像文件(带)编号、开始/结束井编号、形状、各管段长度、管径、材质、检测方向、缺陷位置、分布时钟、代码级别及缺陷照片等,对于连续性缺陷还应注明起/止位置和长度。
3、影像资料要求
1)缺陷的类型和代码宜在现场确认并记录。现场检测完毕后,应由第二者根据录象复核:
2)缺陷的几何尺寸应比照管径或相关物体的尺寸判定;
3)对无法确定的缺陷类型或等级必须在评估报告中加以说明;
4)缺陷图片应采用现场抓取最佳角度和最清晰图片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观看录像抓取图片方式。
4、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后,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本的成果文件: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时保质提供成果报告,以便采购人安排其他工作的开展。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专业)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29日16时30分至2026年07月0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厂家。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如未下载采购文件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未按要求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携带CA锁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供应商自愿递交的加密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同时递交《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未递交《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的备份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街18甲2号
联系方式:024-81358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三楼
联系方式:024-22731515
邮箱地址:lnjwztb@sina.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沈营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1040154800000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博
电  话:024-2273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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