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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机场集团车辆及设备更新项目三十一标段公告

项目详情


新疆机场集团车辆及设备更新项目三十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7月04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7月07日
项目编号:XJYGCG2026001302001
项目名称:新疆机场集团车辆及设备更新项目三十一标段
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 对新疆机场集团车辆及设备更新项目三十一标段进行招标, 并于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技术性能
指标
交货期
1
上海翔熠新语科技有限公司
6286000.00元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签订后1个月具备发货条件,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4天内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
2
北京启明隆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6293000.00元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签订后2个月具备发货条件,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4天内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
3
山东省星河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6205500.00元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备发货条件,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4天内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上海翔熠新语科技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
2
北京启明隆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
3
山东省星河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联系人:王晓涛、赵烜、杨露 (异议联系人)
电话:0991-7521058
公示期:2026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7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
电话:0991-7527787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联系人:王晓涛、赵烜、杨露 (异议联系人)
电话:0991-7521058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 1341 号国际机场口岸综合业务楼

联系人:周盾、李婵、王嵩
电话:1334539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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