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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不见面公开招标)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 已由 盐城市大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 大政服备(2025)25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市大丰乾之莱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北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农产品初加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黄海南路115号 
2.3 建设内容:建设1个库体总容积约10050立方的保鲜冷库,以及建设1个库体容积约3100立方的低温冷库。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本合同协议书、示范区总分包工作界面表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建设1个库体总容积约10050立方的保鲜冷库,以及建设1个库体容积约3100立方的低温冷库。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1151.12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9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6.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从2026年4月(含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3.7申请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项目负责人开标前未按约定时间参加答辩签到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二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R家(R=15)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
本项目需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答辩题目2题,项目负责人签到后未参加答辩的或答辩对业务不熟悉的,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各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2026年7月20日9时00分前到达大丰区丰华大厦5楼(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开标五室签到。签到完成后,各项目负责人可离开答辩现场,但须确保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通知后1小时内抵达答辩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答辩。
为确保答辩环节的公平、公正,所有参与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违反以下任一条款,将直接视为答辩无效,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①答辩开始后,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应独立完成答辩内容,闭卷答辩,不得相互交流,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答题纸。
②进入答辩区前,服从交易中心和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将手机等所有通讯电子设备关闭(不得仅设置为静音)放置管理人员规定地点统一存放。答辩过程中,严禁使用、操作或查看任何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取消答辩资格。
③答辩结束后,应立刻停止作答,并按现场工作人员的指示有序、迅速离场。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 100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预算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K2的取值范围为:90%~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8% 。
上述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的招标预算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评标基准价如果大于最高投标限价,应将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投标报价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3.4(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00分
2.3.4(3)
其他评分因素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乾之莱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晋北村三组26号    

联系人:鲍先生 
电话:133906989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北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益民西路2-1号,丰城小区向东200米路南3楼

联系人:顾进  蒋桂龙
电话:17849188445   13615169751
   邮箱:1611226237@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5-87030718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附件:招标公告(签章).pdf
123209004682177584-8
E32090400020001390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