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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花桥经济开发区312国道南侧、巷浦路东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公告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花桥经济开发区312国道南侧、巷浦路东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花桥经济开发区312国道南侧、巷浦路东侧地块住宅项目  已由    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昆花投备(2026)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市银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昆山市银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花桥经济开发区312国道南侧、巷浦路东侧地块住宅项目  (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花桥经济开发区312国道南侧、巷浦路东侧  ;
2.2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48121.7平方米,容积率地表容积率:1.0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工期(日历天)
Q01G花桥经济开发区312国道南侧、巷浦路东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100060
2.4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符合招标公告中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出具;
(2)本项目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端口中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3.3投标申请人资格 3.3.1 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本条款中有关部门指国家住建部、江苏省住建厅、苏州市住建局、昆山市住建局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5.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4)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16)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业绩要求:
  本项目是 否需要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拟委派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招标公告当日)完成勘察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规模、造价等);勘察设计业绩及时间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
3.5 其他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 C 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7月03日09时00分至2026年07月27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4.3投标人应承担工具软件使用费 9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公告的媒介

9.其他说明
9.1工具软件使用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企业网银3种支付方式,其中企业网银支付方式需要开通“中金支付”服务。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9.2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江苏省数据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数科CA官网:https://www.jsdataca.com/),服务热线:400-6400-333(新·智能客服)、苏州专线:0512-68701110;CFCA在线办理:登录http://suzhou.ca369.cn,根据提示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信息,咨询电话:400-166-2366,18550096817。
9.3其他:  /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昆山市银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昆山市  地址:    昆山市周市镇康浦路8号3号门4-5楼  
邮编:    215300  邮编:    215300  
联系人:    尹翌嘉  联系人:    吴雨  
电话:    0512-57961882  电话:    0512-50369351、5736827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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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承诺书 花桥经济开发区312国道南侧、巷浦路东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人承诺书下载
招标答疑 花桥经济开发区312国道南侧、巷浦路东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截止时间:2026-07-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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