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卫生清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卫生清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356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静海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卫生清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3567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拨付:18万元每年,服务期限3年,共5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卫生清理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服务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卫生清理项目,标段内容: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卫生清理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台头镇保洁考核制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含个体)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或2026年度财务报告。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及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获取;关注本项目后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 1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兴业创意园2-1805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3日 10:00
开标地点: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兴业创意园2-1805
八、其他公告内容
。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
联 系 人:郝老师
电 话:1869809251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金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兴业创意园2-1805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18522063514
电子邮件:jinqiao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356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静海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卫生清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3567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拨付:18万元每年,服务期限3年,共5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卫生清理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服务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卫生清理项目,标段内容: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卫生清理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台头镇保洁考核制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含个体)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或2026年度财务报告。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及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获取;关注本项目后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 1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兴业创意园2-1805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3日 10:00
开标地点: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兴业创意园2-1805
八、其他公告内容
。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台头镇和平村
联 系 人:郝老师
电 话:1869809251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金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兴业创意园2-1805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18522063514
电子邮件:jinqiao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