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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电信产数项目“5G智能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寻源公告

项目详情


正文
2026年北京电信产数项目“5G智能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寻源公告
5G智能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寻源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具备寻源条件,现进行公开寻源,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寻源应答。
1.项目概况与寻源内容
1.1项目概况:5G智能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寻源。
1.2寻源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次寻源不划分标包。
1.2.1寻源内容:完成5G智能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的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内容,包括:5G智能执法记录仪设备集中采购及管理平台部署、到货验收、现场部署安装、全周期维保服务;平台对接、系统集成与联调测试;使用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1.2.3交付时间:2026年7月31日。
1.2.4质保期:3年。
1.2.5服务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3年。
1.2.6本项目为5G智能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初步探寻合作价格,限价430000元(含税),仅作为后续合作伙伴的价格参考。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寻源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寻源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寻源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寻源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应答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寻源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寻源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寻源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4本段落适用于接受代理商申请的情形, 如适用应替换【本次寻源接受代理商寻源申请】。代理商申请寻源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同一标包/同类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寻源,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申请寻源或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寻源。[如选择同类产品,请尽量细化有关同类产品的描述]
(2) 【申请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XX年(含)以上。】
描述二:
2.4本段落适用于仅特殊情况下接受代理商申请的情形, 如适用应替换【本次寻源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寻源申请,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同一标包/同类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寻源,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申请寻源或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寻源。[如选择同类产品,请尽量细化有关同类产品的描述]
(2) 【申请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1年(含)以上。】
3.寻源文件获取
3.1寻源文件获取
3.1.1寻源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
3.1.2寻源文件获取方式:发送邮箱至(采购经理邮箱)索取。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盖章扫描件。
4.2应答文件盖章扫描件,通过邮箱方式(采购经理邮箱)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邮箱的应答文件盖章扫描件不予接收。注: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码+公司名)。
4.3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
4.4递交地点:通过邮件递交盖章扫描件。
4.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5.1逾期送达;
4.5.2寻源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寻源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寻源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项目
联系人:张丽
电话:15321235695
文件获取和递交
联系人:(采购经理/解决方案经理)
电话:15321235695
邮箱:zhangl405@chinatelecom.cn
 
 
寻源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