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G344曹市至高炉和花沟至标里公路设计总承包答疑公告
项目详情
G344曹市至高炉和花沟至标里公路设计总承包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2次)
附件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二次).doc澄清答疑更正文件.pdf
--------------------- 第1次答疑澄清 ---------------------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0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0分0秒
是否逾期:否
G344曹市至高炉和花沟至标里公路设计总承包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附件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doc澄清答疑更正文件.pdf
附件
| 项目名称 | G344曹市至高炉和花沟至标里公路设计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BZGY2026GC50801 |
| 招标人 |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人地址 | 亳州市涡阳县城关街道向阳中路64号 |
| 招标联系人 | 牛峥 | 联系方式 | 1832675667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涡阳县星园街道华都大道北侧、向阳大道东侧(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石磊、杨柳 | 联系方式 | 0558-7210236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尊敬的潜在投标人:G344曹市至高炉和花沟至标里公路设计总承包(项目编号:BZGY2026GC508)答疑澄清内容如下: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修改为“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本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文件为准。 2026年7月3日 |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 开标时间变更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3日 |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附件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二次).doc澄清答疑更正文件.pdf
--------------------- 第1次答疑澄清 ---------------------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0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0分0秒
是否逾期:否
G344曹市至高炉和花沟至标里公路设计总承包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G344曹市至高炉和花沟至标里公路设计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BZGY2026GC50801 |
| 招标人 |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人地址 | 亳州市涡阳县城关街道向阳中路64号 |
| 招标联系人 | 牛峥 | 联系方式 | 1832675667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涡阳县星园街道华都大道北侧、向阳大道东侧(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石磊、杨柳 | 联系方式 | 0558-7210236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尊敬的潜在投标人:G344曹市至高炉和花沟至标里公路设计总承包(项目编号:BZGY2026GC508)答疑澄清内容如下:1.提问:招标文件第110页“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则按要求提供,应按要求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请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无“近年财务状况表”的相关说明,是否不需要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若必须提供,请问提供那一年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回复:本项目不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 2.提问:招标文件第18页“3.7.1设计方案编制的特殊要求: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任何有关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不得出现任何单位及人员名称,不得使用图片替代文本内容,否则技术标(暗标)部分按零分处理,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请问:上述要求中,“不得使用图片替代文本内容”,是否表示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中的正文文字部分内,不得有图片?回复:“不得使用图片替代文本内容”是表示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中的文字部分内容不得用图片代替。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 (5)同时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中所涉及的各项专题报告的评审(含审查费)和审批工作等 ”修改为“ (5)同时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中所涉及的各项专题报告的评审和审批工作等 ”。本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文件为准。 2026年7月2日 |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 开标时间变更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涡阳县交通运输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2日 |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附件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doc澄清答疑更正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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