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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正阳县新阮店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批)合同信息

项目详情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正阳县弘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河南润一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正阳县新阮店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批)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正阳县新阮店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批)。
2.工程地点:  正阳县新阮店乡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2408-411724-04-01-141716。
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
5.工程内容:正阳县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制造园项目(一期)、正阳县新阮店乡2024年第一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一批)、正阳县新阮店乡2024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一批)。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6 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 3 月 30 日。
有效工期总日历天数: 30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
 
四、签约合同价1.签约合同价为:
本项目以费率招标,合同暂定价为工程评审概算价的99.92%,即人民币(大写)捌仟叁佰零叁万捌仟柒佰元整(¥75341200),最终施工合同价为工程评审结算价格的99.92%
2.合同价格形式:可调价格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王进虎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正阳县文体中心四楼 签订。
 十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时  生效。
 十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