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M4400000707538072001
标段/包名称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M4400000707538072001001
有效起始日期
2026-06-10 19:02:00
有效截止日期
2026-07-01 09:30:00
公告附件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M4400000707538072
日 期:2026年6月10日
1. 招标条件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就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登记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主要为招标人配置足量的借用人员,辅助招标人开展现场工作,保证各项监理工作顺利推进,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及效率,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2.2 招标内容
2.2.1 采购内容:
注: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2.2 折扣系数:最高单价折扣系数为1.0。
注:中标单位中最低投标单价折扣系数为中标单价折扣系数,所有中标单位合同单价为最高单价限价(招标基准单价)*中标单价折扣系数,具体专票税金由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纳税资质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清单单价采用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2.3 服务地点:以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2.4 服务期限:在年度内以双方约定的借用期限为准。根据服务单位履约情况评价实施细则,服务期限年度综合评价得分≥90分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首次合同期满后续签1年,具体续签事宜以双方重新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如乙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不满足甲方需求,或考核扣分累计达到或超过30分且未按期整改或明确拒绝整改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因工作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即可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出现履约能力不足、响应不及时、服务质量未达约定标准或经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甲方有权暂停或取消其派单资格,并将相应借用人员任务另行指派至其他合格中标人。上述工作量调整系本项目正常履约管理行为,不构成合同实质性变更,相关费用仍按月度统一单价据实结算。借用人员完成岗位工作前一个月,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告知借用人员返还时间,乙方收到通知后应按期无条件撤离相关岗位人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3.2. 投标人需承诺:
①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资信和信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司法部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处分的情形。
②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
③ 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
④ 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情况。
⑤ 投标人没有出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控股单位/总所、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管理关系,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的情况;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情况,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⑥ 投标人开始实施前向招标人提供实施人员的名单及工作分配情况。遵守招标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条款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招标人制度要求。
⑦ 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非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与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特定关系。
⑧ 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广东省)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⑨ 投标人在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或合同违约责任。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5. 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独立完成至少1项(含1项)借用人员服务或相关项目的业绩。
注:
(1)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上述资料均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要求的各项指标要求的,还应补充提供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或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内容,所提供复印件(至少应含封面、合同标的及签字页)。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3.8. 投标人须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按要求执行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投标登记申请期间):2026年6月11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期间,每天0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3.1、请投标人务必在广咨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提交以下
(1)、
(2)资料作为投标登记申请文件并通过审核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同时投标人投标登记完成后需进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缴纳平台使用费,具体费用请登录平台后进行查询并缴纳:
(1)满足招标公告第3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2)附件1《投标登记申请表》;
注: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于投标登记申请通过日18:00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在广咨电子招投标平台登记的邮箱。
4.3.2、招标文件事宜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王工、陈工;
电话:020-83548187、18102267028、19124243998
地址:广州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7室(邮编:510060)
4.3.3、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网站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支付方式,同时为投标人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可以自行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发票开票周期一般是7个工作日内。
如潜在投标人尚未注册入库,须先完成注册入库(点击“投标人登录”进行注册,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菜单“主体信息”下的“资料维护”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注册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进入“可投标登记项目”栏,选择本项目,点击“提交资料”,上传“4.3.1”规定的资料;待投标登记通过后,可缴纳平台使用费。
(2)本项目无需下载招标文件,待投标人缴费完成后,招标代理于投标登记日后18:00将招标文件资料发送至投标人预留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登记的邮箱账号,投标人请注意查收。
(3)下载平台使用费发票:进入“发票下载/查询”栏,选择本项目,可自行下载发票。
说明:有关网上投标登记、注册等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①微信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微信客服”,即可与平台客服实时对话,同时提供人工服务。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可留言,人工客服人员会在上班后尽快处理;
②服务热线:拨打400-9030-870,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③智能客服:“广咨小智”24小时在线,可直接发起在线对话咨询;
④招标文件疑问请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5.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截止、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及地址:
5.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现场签到起始时间:2026年7月1日上午0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7月1日上午09时30分;
5.3.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10楼大厅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
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6年7月1日09时30分至2026年7月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ebid.cn/)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5.电子开标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开标系统。
注:
(1)本项目为电子与纸质招投标项目并行,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无须授权代表到现场亲自递交纸质文件【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9楼917室,陈工,19124243998】。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若因邮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及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6.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
(1)潜在投标人制作完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实体公章、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扫描保存为PDF格式。
(2)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进入项目上传已扫描签字盖章的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的PDF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电子章,还可使用平台的在线签章功能。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签章。
(3)在线填写投标明细与开标一览表。
(4)确认投标。
注:
①本项目使用系统加密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使用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②逾期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③本项目线上线下同步开启,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若出现线上线下无法同步开标或解密异常或可能无法实现所有已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顺利完成在线开标的情况或其他不可控的因素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线上开标时间或终止线上流程(直接以线下开评标为准),所有参与方免责。
④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平台之间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简称10号令)和《招标公告和公示数据接口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接交互本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准。
注意: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登记申请期间,如投标登记申请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1)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
(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项目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且原项目平台使用费不予退回。
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联系方式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附件1《投标登记申请表》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上述资料均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要求的各项指标要求的,还应补充提供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或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内容,所提供复印件(至少应含封面、合同标的及签字页)。
附录4 基准价要求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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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M4400000707538072001
标段/包名称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M4400000707538072001001
公告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招标编号:M4400000707538072)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现招标评标工作已完成,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由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公告附件
项目名称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M4400000707538072001
标段/包名称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M4400000707538072001001
有效起始日期
2026-06-10 19:02:00
有效截止日期
2026-07-01 09:30:00
公告附件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M4400000707538072
日 期:2026年6月10日
1. 招标条件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就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登记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主要为招标人配置足量的借用人员,辅助招标人开展现场工作,保证各项监理工作顺利推进,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及效率,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2.2 招标内容
2.2.1 采购内容:
| 岗位 |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 (招标基准单价,不含税) | 项目预算 | 工作内容 |
| 检测工程师 | 元/人/月 | 14053 | 总预算约2400万,单个合同含税总价暂定为人民币8000000.00元,因本项目具体派单数量在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最终合同总价以实际发生为准。 |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岗位相关人员,辅助招标人开展相关工作。 |
| 试验员 | 元/人/月 | 8698 | ||
| 专监 | 元/人/月 | 14053 | ||
| 监理员 | 元/人/月 | 8698 | ||
| 后勤人员 | 元/人/月 | 6929 |
注: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2.2 折扣系数:最高单价折扣系数为1.0。
注:中标单位中最低投标单价折扣系数为中标单价折扣系数,所有中标单位合同单价为最高单价限价(招标基准单价)*中标单价折扣系数,具体专票税金由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纳税资质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清单单价采用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2.3 服务地点:以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2.4 服务期限:在年度内以双方约定的借用期限为准。根据服务单位履约情况评价实施细则,服务期限年度综合评价得分≥90分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首次合同期满后续签1年,具体续签事宜以双方重新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如乙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不满足甲方需求,或考核扣分累计达到或超过30分且未按期整改或明确拒绝整改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因工作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即可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出现履约能力不足、响应不及时、服务质量未达约定标准或经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甲方有权暂停或取消其派单资格,并将相应借用人员任务另行指派至其他合格中标人。上述工作量调整系本项目正常履约管理行为,不构成合同实质性变更,相关费用仍按月度统一单价据实结算。借用人员完成岗位工作前一个月,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告知借用人员返还时间,乙方收到通知后应按期无条件撤离相关岗位人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3.2. 投标人需承诺:
①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资信和信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司法部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处分的情形。
②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
③ 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
④ 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情况。
⑤ 投标人没有出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控股单位/总所、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管理关系,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的情况;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情况,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⑥ 投标人开始实施前向招标人提供实施人员的名单及工作分配情况。遵守招标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条款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招标人制度要求。
⑦ 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非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与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特定关系。
⑧ 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广东省)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⑨ 投标人在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或合同违约责任。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5. 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独立完成至少1项(含1项)借用人员服务或相关项目的业绩。
注:
(1)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上述资料均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要求的各项指标要求的,还应补充提供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或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内容,所提供复印件(至少应含封面、合同标的及签字页)。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3.8. 投标人须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按要求执行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投标登记申请期间):2026年6月11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期间,每天0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3.1、请投标人务必在广咨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提交以下
(1)、
(2)资料作为投标登记申请文件并通过审核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同时投标人投标登记完成后需进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缴纳平台使用费,具体费用请登录平台后进行查询并缴纳:
(1)满足招标公告第3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2)附件1《投标登记申请表》;
注: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于投标登记申请通过日18:00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在广咨电子招投标平台登记的邮箱。
4.3.2、招标文件事宜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王工、陈工;
电话:020-83548187、18102267028、19124243998
地址:广州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7室(邮编:510060)
4.3.3、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网站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支付方式,同时为投标人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可以自行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发票开票周期一般是7个工作日内。
如潜在投标人尚未注册入库,须先完成注册入库(点击“投标人登录”进行注册,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菜单“主体信息”下的“资料维护”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注册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进入“可投标登记项目”栏,选择本项目,点击“提交资料”,上传“4.3.1”规定的资料;待投标登记通过后,可缴纳平台使用费。
(2)本项目无需下载招标文件,待投标人缴费完成后,招标代理于投标登记日后18:00将招标文件资料发送至投标人预留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登记的邮箱账号,投标人请注意查收。
(3)下载平台使用费发票:进入“发票下载/查询”栏,选择本项目,可自行下载发票。
说明:有关网上投标登记、注册等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①微信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微信客服”,即可与平台客服实时对话,同时提供人工服务。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可留言,人工客服人员会在上班后尽快处理;
②服务热线:拨打400-9030-870,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③智能客服:“广咨小智”24小时在线,可直接发起在线对话咨询;
④招标文件疑问请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5.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截止、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及地址:
5.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现场签到起始时间:2026年7月1日上午0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7月1日上午09时30分;
5.3.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10楼大厅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
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6年7月1日09时30分至2026年7月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ebid.cn/)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5.电子开标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开标系统。
注:
(1)本项目为电子与纸质招投标项目并行,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无须授权代表到现场亲自递交纸质文件【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9楼917室,陈工,19124243998】。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若因邮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及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6.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
(1)潜在投标人制作完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实体公章、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扫描保存为PDF格式。
(2)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进入项目上传已扫描签字盖章的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的PDF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电子章,还可使用平台的在线签章功能。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签章。
(3)在线填写投标明细与开标一览表。
(4)确认投标。
注:
①本项目使用系统加密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使用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②逾期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③本项目线上线下同步开启,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若出现线上线下无法同步开标或解密异常或可能无法实现所有已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顺利完成在线开标的情况或其他不可控的因素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线上开标时间或终止线上流程(直接以线下开评标为准),所有参与方免责。
④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平台之间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简称10号令)和《招标公告和公示数据接口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接交互本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准。
注意: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登记申请期间,如投标登记申请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1)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
(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项目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且原项目平台使用费不予退回。
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联系方式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附件1《投标登记申请表》
| 招标编号 | M4400000707538072 | 申请日期 | 2026年 月 日 | ||
| 项目名称 |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 | ||||
| 投 标 人 资 料 | 单位名称 | | |||
| 地址 | | 邮编 | | ||
| 申请人 | 姓名 |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
| | | | | ||
| 负责投标的人员信息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E-mail | |
| | | | | ||
| 纳税人识别号(必填) | |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项 目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 法人资格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项 目 | 信誉要求 |
| 信誉要求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 投标人需承诺 | 投标人需承诺: 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资信和信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司法部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处分的情形。 ②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 ③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 ④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情况。 ⑤投标人没有出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控股单位/总所、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管理关系,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的情况;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情况,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⑥投标人开始实施前向招标人提供实施人员的名单及工作分配情况。遵守招标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条款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招标人制度要求。 ⑦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非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与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特定关系。 ⑧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广东省)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项 目 | 业 绩 要 求 |
| 业绩 | 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独立完成至少1项(含1项)借用人员服务或相关项目的业绩。 |
注:
1、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上述资料均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要求的各项指标要求的,还应补充提供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或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内容,所提供复印件(至少应含封面、合同标的及签字页)。
附录4 基准价要求
| 岗位 |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招标基准单价,不含税) | 工作内容 |
| 检测工程师 | 元/人/月 | 14053 |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岗位相关人员,辅助招标人开展相关工作。 |
| 试验员 | 元/人/月 | 8698 | |
| 专监 | 元/人/月 | 14053 | |
| 监理员 | 元/人/月 | 8698 | |
| 后勤人员 | 元/人/月 | 6929 |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7-03
阅读次数:4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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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M4400000707538072001
标段/包名称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M4400000707538072001001
公告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招标编号:M4400000707538072)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现招标评标工作已完成,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由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 | ||||
| 公示名称 |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借用人员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7月1日 09时30分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共由5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广州市任君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汕头市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东衍发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完成了初步审查(即资格审查和有效审查)。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各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并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的规定,向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推荐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市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汕头市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州市任君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约定“中标单位中最低投标单价折扣系数为中标单价折扣系数,所有中标单位合同单价为最高单价限价(招标基准单价)*中标单价折扣系数,具体专票税金由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纳税资质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清单单价采用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条款,故本项目中标单价折扣系数(即中标单位中最低投标单价折扣系数)为0.993。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单价折扣系数 | 工期(服务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广州市锐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91440114093597730J | 1 | 0.993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汕头市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914405007081100885 | 2 | 0.99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广州市任君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91440106MA59C6UX79 | 3 | 0.99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7室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83548187、15914331766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 联系电话 | 020-36489097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丛云路399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3日09时00分00秒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7月6日23时59分59秒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 1、若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异议条款提出。 2、请中标人于公示期结束后与招标人联系商定合同签订相关事宜。 | |||||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