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员工工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安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员工工装项目招标公告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79707001G01 | ||||||||||||||||||||||||||||||||||||||||||||||
| 招标内容: | |||||||||||||||||||||||||||||||||||||||||||||||
| 河北安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员工工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安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员工工装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安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安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2项目概括(项目规模):河北安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员工工装项目 2.2招标范围:河北安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员工工装项目,包含工装的总体设计、咨询、量身定做、配送、售后等服务。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装的制作和供货。2.4质量标准:合格。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具备: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誉要求: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查询地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3.1.2其他要求: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04 09:00 至 2026-07-1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电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400-780-9998。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7-28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提出。异议受理单位: 招标人:河北安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12-6421163;招标代理公司:河北标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12-305238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安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312-3558280 电子邮箱:agnsyh@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