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邯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数字化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邯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数字化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所属行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桥西区 | 招标内容: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邯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数字化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邯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数字化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邯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数字化应用系统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最高投标限价:552.12万元 2.2招标范围:1.邯郸社保政策待遇“民生直达”精准化服务平台;2.邯郸市社保基金管理大数据智能监管平台;3.邯郸市历史业务档案数字化应用平台;4.邯郸市社保待遇领取资格“无感认证”系统;5.邯郸市市本级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系统优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投标人未提供查询截图或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列入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金融行业招标采购专业委员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如我方与五年内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我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我方将立即向中国工商银行告知相关信息。我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与中国工商银行本级及上级机构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存在亲属关系、需回避情形的,将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 (7)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专用条款 (1)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商品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可知的不合法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而引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一项的同类项目业绩金额200万(含)以上。同类项目指社保领域信息化软硬件实施项目。需附成交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应清晰体现合同签约主体、采购内容、合同期限及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签署页等。发票须提供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证发票真伪的截图。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真实合规(2023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06至2026-07-28,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03室(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2003)或邮箱至hbzczb2003@163.com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发售方式为: (1)邮箱获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详见3.3.1)组合成一份PDF文档扫描件发送至hbzczb2003@163.com(邮件标题 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获取招标文件,经审查合格后邮寄所有的纸质报名资料至,收件人: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周女士 0311-68099823。 (2)现场获取:手持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鲜章) 的报名资料(详见3.3.1)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03室)购买招标文件。3.3.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4)投标人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5) 采购项目情况说明及承诺(原件,格式详见附件3)。投标人须从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7-29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2001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311-6809982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电话:0311-6600122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附件:附件公告上传docx.z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