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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26年合肥机场航站楼部分商业资源经营权转让项目(第三批)(三次)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详情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委托,就 2026年合肥机场航站楼部分商业资源经营权转让项目(第三批)(三次)(项目编号:GN2026-01-3941)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7月2日14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
2026年合肥机场航站楼部分商业资源经营权转让项目(第三批)(三次)
招标编号
GN2026-01-3941
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名
投标人名称
空铁怡佳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营业额提取比例:15%
六标段
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投标人名称
安徽丞吉食品有限公司
昆明郑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营业额提取比例:26.4%
营业额提取比例:26.4%

公示期:自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其他情况说明
本项目
三、
四、七标段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0 家投标人,
三、
四、七标段招标失败。本项目五标段经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均为0家,五标段招标失败。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
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发布。
2026年7月3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