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中铁二十局南方公司西安地铁电扶梯改造项目浐河站辅料集中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中铁二十局南方公司西安地铁电扶梯改造项目浐河站辅料集中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20NF-WZ-JZCG-2026-029
中铁二十局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就西安地铁电扶梯改造项目浐河站辅料组织公开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西安市地铁1~4号线电扶梯改造及消防改造项目包含14个项目,分别为3处出入口电扶梯改造、4处主变电站改造、3处停车场及车辆段改造、1处信息档案中心改造及1处郭杜西站公安派出所、1处出入口安装装修和1处出入口拆除工作。具体为:1号线五路口站B口、2号线体育场站A口、4号线凤城九路站A口共计3处电扶梯增设改造调试;1号线金花主变电站及环城西苑主变电站、3号线110KV香北路主变电站、4号线飞天路主变电站;纺织城(灞河)停车场、2号线潏河停车场、港务区车辆段与综合基地;4号线信息档案中心以及郭杜西站公安派出所等共计9处原有土建、安装装修、动照、综合监控、BAS、通信等专业消防改造调试;1号线浐河站商业街安装装修、3号线太白南路站B号口安装装修、2号线航天城站Ⅱ号出入口拆除。
1.2询价内容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近3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在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应附本单位资格,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一般纳税人请提供纳税人证明资料、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若有)等。
2.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起至今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至少3份(附合同盖章扫描件)。
2.6财务能力要求:有良好的资金运行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未做第三方审计,可只提供近三年盖章扫描件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银行汇款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账户信息如下:请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在对应投标包件中查看,每个包件投标人对应唯一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意区分。
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15时00分,以此作为对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况进行确认的最终时间,投标保证金逾期到账,将导致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全额无息退还。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说明:表内数量为本项目所需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根据施工工序安排,分批次送货。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技术标准及技术规格书等要求,供货方应保证交付给采购方的货物符合本询价文件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货物性能的规定。
2.技术标准:供货方所提供物资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技术参数等要求必须符合询价文件、国家现行标准、行业最新相关标准等要求,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检验试验资料。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供货方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能提供进场物资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质量检验报告单,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检验试验资料。
(三)合同交货计划
按照采购方规定的期限内运抵交付。供货商根据采购方每次提报的计划单及时供货,因工地施工货物需求比较分散、量小,供货方不能因需求量小拒绝送货,若未及时交付影响采购方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质量验收:采购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及供货方提交的货物附件清单中产品质量证明书等资料作为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行业最新相关标准及询价函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2.数量验收:货物运抵采购方指定交货处后由供需双方共同对照采购清单对数量进行清点验收。
3.3结算和付款
3.3.1 结算周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货期,每月18日前供货方凭采购方开具的有效的收料验收单据进行结算。
3.3.2 当月的票据必须当月结清,过期作废,供货方按当月的结算金额向采购方提供正规发票。
3.3.3 单价调整方式:若有国家税改政策影响调整税率的情况,将对结算单价进行折算调整,调整后含税单价计算方式:结算单价=原含税单价/(1+原税率)*(1+新税率)。其他情况不对单价进行调整。
3.3.4 付款方式:物资经过验收合格后,按照月对账结算,结算完成后的 60 日内,支付结算货款70% ,90 日内支付结算货款95%,余款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6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支付供货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货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物资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起算时间以采购方(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出具合格质量检测报告时间为准。
3.3.5 支付方式:采取银行转账和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农行云信、工银E信、交行航信、铁建银信、银承等)形式支付,其中票据比例不高于50%,兑付期限为6个月,相关贴息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3.6 逾期付款约定:采购人迟延支付的,供应商不要求采购人承担逾期付款利息等任何违约责任。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参与报价单位需对单个包件内全部物资进行报价,报价时须写明出厂价、运杂费、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原材料费、货物制造、装卸费、运杂费、税金、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西安市地铁1-4号线电扶梯改造及消防改造项目浐河站。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3.2技术规格书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行业最新相关标准等要求并且能提供进场物资产品质量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单或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检验试验资料。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国家或行业有关的标准规定及采购清单,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1.质量验收:采购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及供货方提交的货物附件清单中产品质量证明书等资料作为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行业最新相关标准及询价函中规定的技术要求;2.数量验收:货物运抵采购方指定交货处后由供需双方共同对照采购清单对数量进行清点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5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增城区新塘镇知合路5号
联系人:李琦
联系电话:15217606871
电子邮件:1207172668@qq.com
2.采购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4号线电扶梯改造及消防改造项目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白桦林明天北区-21号楼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15202904941
电子邮件:729228276@qq.com
监督及投诉受理人及
联系电话:18314530303。
2026年7月3日
采购编号:CR20NF-WZ-JZCG-2026-029
中铁二十局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就西安地铁电扶梯改造项目浐河站辅料组织公开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西安市地铁1~4号线电扶梯改造及消防改造项目包含14个项目,分别为3处出入口电扶梯改造、4处主变电站改造、3处停车场及车辆段改造、1处信息档案中心改造及1处郭杜西站公安派出所、1处出入口安装装修和1处出入口拆除工作。具体为:1号线五路口站B口、2号线体育场站A口、4号线凤城九路站A口共计3处电扶梯增设改造调试;1号线金花主变电站及环城西苑主变电站、3号线110KV香北路主变电站、4号线飞天路主变电站;纺织城(灞河)停车场、2号线潏河停车场、港务区车辆段与综合基地;4号线信息档案中心以及郭杜西站公安派出所等共计9处原有土建、安装装修、动照、综合监控、BAS、通信等专业消防改造调试;1号线浐河站商业街安装装修、3号线太白南路站B号口安装装修、2号线航天城站Ⅱ号出入口拆除。
1.2询价内容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近3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在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应附本单位资格,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一般纳税人请提供纳税人证明资料、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若有)等。
2.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起至今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至少3份(附合同盖章扫描件)。
2.6财务能力要求:有良好的资金运行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未做第三方审计,可只提供近三年盖章扫描件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银行汇款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账户信息如下:请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在对应投标包件中查看,每个包件投标人对应唯一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意区分。
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15时00分,以此作为对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况进行确认的最终时间,投标保证金逾期到账,将导致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全额无息退还。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辅料 | 各种规格 | 批 | 1 | 西安地铁电扶梯改造项目浐河站 | 2026年9月 | 5000元 | 明细详见附件1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技术标准及技术规格书等要求,供货方应保证交付给采购方的货物符合本询价文件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货物性能的规定。
2.技术标准:供货方所提供物资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技术参数等要求必须符合询价文件、国家现行标准、行业最新相关标准等要求,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检验试验资料。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供货方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能提供进场物资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质量检验报告单,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检验试验资料。
(三)合同交货计划
按照采购方规定的期限内运抵交付。供货商根据采购方每次提报的计划单及时供货,因工地施工货物需求比较分散、量小,供货方不能因需求量小拒绝送货,若未及时交付影响采购方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质量验收:采购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及供货方提交的货物附件清单中产品质量证明书等资料作为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行业最新相关标准及询价函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2.数量验收:货物运抵采购方指定交货处后由供需双方共同对照采购清单对数量进行清点验收。
3.3结算和付款
3.3.1 结算周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货期,每月18日前供货方凭采购方开具的有效的收料验收单据进行结算。
3.3.2 当月的票据必须当月结清,过期作废,供货方按当月的结算金额向采购方提供正规发票。
3.3.3 单价调整方式:若有国家税改政策影响调整税率的情况,将对结算单价进行折算调整,调整后含税单价计算方式:结算单价=原含税单价/(1+原税率)*(1+新税率)。其他情况不对单价进行调整。
3.3.4 付款方式:物资经过验收合格后,按照月对账结算,结算完成后的 60 日内,支付结算货款70% ,90 日内支付结算货款95%,余款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6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支付供货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货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物资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起算时间以采购方(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出具合格质量检测报告时间为准。
3.3.5 支付方式:采取银行转账和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农行云信、工银E信、交行航信、铁建银信、银承等)形式支付,其中票据比例不高于50%,兑付期限为6个月,相关贴息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3.6 逾期付款约定:采购人迟延支付的,供应商不要求采购人承担逾期付款利息等任何违约责任。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参与报价单位需对单个包件内全部物资进行报价,报价时须写明出厂价、运杂费、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原材料费、货物制造、装卸费、运杂费、税金、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西安市地铁1-4号线电扶梯改造及消防改造项目浐河站。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3.2技术规格书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行业最新相关标准等要求并且能提供进场物资产品质量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单或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检验试验资料。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国家或行业有关的标准规定及采购清单,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1.质量验收:采购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及供货方提交的货物附件清单中产品质量证明书等资料作为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行业最新相关标准及询价函中规定的技术要求;2.数量验收:货物运抵采购方指定交货处后由供需双方共同对照采购清单对数量进行清点验收。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5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增城区新塘镇知合路5号
联系人:李琦
联系电话:15217606871
电子邮件:1207172668@qq.com
2.采购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4号线电扶梯改造及消防改造项目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白桦林明天北区-21号楼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15202904941
电子邮件:729228276@qq.com
监督及投诉受理人及
联系电话:18314530303。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