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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国家税务总局定远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定远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定远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czdygc202606-007
招标人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定远县税务局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梅园路20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宇0550-466089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及电话
倪管乐13865284094、叶磊1555623855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6月29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定远振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伍佰捌拾贰万玖仟伍佰陆拾伍元零贰分(5829565.02元)
项目经理
姓名
张伟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021202153735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120日历日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徽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伍佰捌拾贰万陆仟陆佰玖拾柒元柒角贰分(5826697.72元)
项目经理
姓名
王艳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1342025202600421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120日历日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东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费率(%)
伍佰捌拾贰万贰仟陆佰捌拾壹元肆角柒分(5822681.47元)
项目经理
姓名
汪永红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016201602426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120日历日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6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100%执行,48348元。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48348 元 ;专家评审费 9500 元;其他费用(专家咨询费、论证费/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国家税务总局定远县税务局或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梅园路20号 或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王宇、倪管乐,
联系电话:0550-4660898 、13865284094。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市级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地址: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
联系人:忽永亮,
联系电话:0550-4288633。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