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人民路院区及龙子湖院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招标需求的调研公告
项目详情
为保障河南省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民路院区及龙子湖院区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我院计划开展人民路院区及龙子湖院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为确保该项目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面向社会开展市场需求调研,诚邀具有相关资质和丰富经验的维保公司参与。医院将对调研建议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并进一步论证完善,具体采纳情况不再反馈供应商,各项信息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
人民路院区及龙子湖院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二、项目地点
人民路院区
三、需求内容
危险废物物联网全流程服务要求:
1、每季度至少安排2人到医院各个科室进行危废收集、包装、称重、打码、入库、记录台账等危废全流程操作,提供所需的包装材料及危废物联网系统软硬件设备。
2、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危险废物物联网“五即”规范化运营维护服务,保证采购方与监管单位之间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包含危废物联网全流程服务,含软件、硬件、耗材等,每次入库、出库操作均需进行现场服务。
危险废物运输及处置服务要求:
1.危险废物处置机构所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的能力,需满足在合同有效期内能按招标人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危险废物处置需要及时进行安全转移处置,如遇预警管控和其他紧急情况时中标人应随时响应并满足招标人转移处置需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履行对招标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负责转运危废车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要求。
3.负责办理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危险废物处理的相关手续。
4.确保在接收招标人废物后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危废处置转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和招标人要求。
5.在处置转移招标人废物时,需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
五、参与调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营业范围包含物联网相关内容;
2、响应人须具有郑州市医院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次未得到采购人允许,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响应、成交资格,并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4、危废每季度进行一次清运,年度总清运量不超过3吨。
5、危险废物的包装由乙方负责,装车由乙方负责,卸车由乙方负责。
6、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名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六、反馈方式及时间
1.请将反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32687236@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人民路院区锅炉及压力容器年度检测项目材料—公司名称”。
2.反馈时间: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10日。
3.联系方式:郭老师13939008273
七、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扫描加盖公章)。
2.企业简介,包括公司规模、业务范围、团队架构等内容(扫描加盖公章)。
3.类似项目案例资料(按调研内容要求提供,扫描加盖公章)。
所有材料扫描至一份文档材料发送邮箱。
八、调研方式
1.我院将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场踏勘。
九、相关声明
1.本次市场调研仅为采购项目开展前的需求调查阶段,非供应商资格预审,与实际采购无关,不构成任何招标或采购承诺。相关资料仅作为调研单位采购需求使用,但供应商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供应商对提供数据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影响采购的,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无论调研单位是否采用,供应商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供应商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有自愿递交采购需求调研资料的供应商,调研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调研单位有权针对调研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调研单位的问题。
4.本次采购需求调研最终解释权归调研单位所有。
一、项目名称
人民路院区及龙子湖院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二、项目地点
人民路院区
三、需求内容
危险废物物联网全流程服务要求:
1、每季度至少安排2人到医院各个科室进行危废收集、包装、称重、打码、入库、记录台账等危废全流程操作,提供所需的包装材料及危废物联网系统软硬件设备。
2、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危险废物物联网“五即”规范化运营维护服务,保证采购方与监管单位之间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包含危废物联网全流程服务,含软件、硬件、耗材等,每次入库、出库操作均需进行现场服务。
危险废物运输及处置服务要求:
1.危险废物处置机构所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的能力,需满足在合同有效期内能按招标人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危险废物处置需要及时进行安全转移处置,如遇预警管控和其他紧急情况时中标人应随时响应并满足招标人转移处置需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履行对招标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负责转运危废车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要求。
3.负责办理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危险废物处理的相关手续。
4.确保在接收招标人废物后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危废处置转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和招标人要求。
5.在处置转移招标人废物时,需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
五、参与调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营业范围包含物联网相关内容;
2、响应人须具有郑州市医院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次未得到采购人允许,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响应、成交资格,并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4、危废每季度进行一次清运,年度总清运量不超过3吨。
5、危险废物的包装由乙方负责,装车由乙方负责,卸车由乙方负责。
6、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名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六、反馈方式及时间
1.请将反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32687236@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人民路院区锅炉及压力容器年度检测项目材料—公司名称”。
2.反馈时间: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10日。
3.联系方式:郭老师13939008273
七、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扫描加盖公章)。
2.企业简介,包括公司规模、业务范围、团队架构等内容(扫描加盖公章)。
3.类似项目案例资料(按调研内容要求提供,扫描加盖公章)。
所有材料扫描至一份文档材料发送邮箱。
八、调研方式
1.我院将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场踏勘。
九、相关声明
1.本次市场调研仅为采购项目开展前的需求调查阶段,非供应商资格预审,与实际采购无关,不构成任何招标或采购承诺。相关资料仅作为调研单位采购需求使用,但供应商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供应商对提供数据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影响采购的,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无论调研单位是否采用,供应商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供应商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有自愿递交采购需求调研资料的供应商,调研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调研单位有权针对调研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调研单位的问题。
4.本次采购需求调研最终解释权归调研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