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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饶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雾炮抑尘车运行服务更正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SC-2026-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雾炮抑尘车运行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06/23 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增加付款方式及考核标准: 付款方式:每月月底由甲方根据当月考核情况,按照本合同核定的应付承包费,承包费每季度拨付一次,于每季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以此类推。
6、考核标准。
一、考核总分与等级划分(月度) 满分100分 90分及以上:优秀 80~89分:合格 70~79分:一般 70分以下:不合格(黄牌预警,限期整改)
二、考核维度与评分细则
(一)作业执行规范(40分) 1.作业时间、路线(12分) -严格按照甲方规定时段、指定路线作业;高峰避让居民区休息时段(午休、夜间22:00后)。 未按路线/时段作业,单次扣3分;擅自缩短作业时长扣2分/次。 重污染预警、应急任务接到调度指令30分钟内抵达现场,超时扣5分/次。 2.作业车速与操作(15分) 车速控制在 15 公里/小时。超速扣2分/次。 雾炮角度合理,严禁直喷居民窗户、商铺、行人、非机动车;扰民投诉一次扣4分。 5级及以上大风不得高空喷雾,违规扣3分。气温0℃以下停止喷雾防冻。 3.作业频次(13分) 每天常规喷雾作业保持在 4 次以上,每低于一次扣3分。
(二)车辆与设备管理(20分) 1.车容车貌(6分) 车身干净、标识清晰、警示灯完好;罐体无渗漏、轮胎无泥浆污染路面。脏乱/渗漏扣2分/次。 2.设备完好(8分) 每年年故障期限原则上控制在 15 天以内。每多一天扣2分。 3.维保与证件(6分) 按期年检、保险有效;建立日常维保台账。证件过期、无维保记录每项扣3分。
(三)人员与安全文明(20分) 1.驾驶员资质(6分) 持对应准驾驾照,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无证上岗一次扣6分。 2.文明行车(8分) 作业开启警示灯;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不野蛮驾驶、不溅水。发生交通违法扣3分/次。 3.安全操作(6分) 加水、停放规范,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罐体加水不溢流污染路面。违规扣2分/次。
(四)台账、调度与应急(10分) 1.每日作业台账、加水记录、行驶轨迹、现场照片完整留存,缺报一次扣2分。 2.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拒不执行应急抑尘、迎检任务直接扣10分。
(五)群众投诉与上级督查(10分) 有效市民投诉(扰民、溅水、扬尘),1次扣3分。 生态环境、城管上级督查通报问题,单次扣5分;逾期未整改加倍扣分。
三、考核方式 1.线上监管:GPS/车载监控实时核查轨迹、在线时长。 2.线下抽查:每日不定点、不定时现场巡查,拍照取证。 3.月度综合考评:日常扣分汇总,叠加投诉、督查记录。
四、考核结果应用 1.月度<70分:扣除对应履约服务费,下达整改通知书;连续两月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2.月度≥90分:可给予履约奖励(按采购合同约定)。 3.重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应急调度、多次扰民造成舆情,直接判定当月0分。 修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7月9日9:00请投标人及时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http://hsggzy.hengshui.gov.cn/) 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6/07/02 00: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饶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饶阳县
联系方式:0318-7772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顺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鹿泉市石家庄市鹿泉开发区龙泉东路304号天和大厦A座08-05A
联系方式:0311-80677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丰夏晴
电话:0311-80677908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