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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区域电缆桥架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区域电缆桥架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区域电缆桥架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区域电缆桥架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ZB-16-04A-2026-D-F-E14625
3.招标范围:厂房区域电缆桥架改造,包括升压站沿河岸至公路大桥两侧桥架和至修配楼电缆桥架、生产办公大楼后侧沿墙双层电缆桥架、10.5kV高压电缆沿山坡至#1高压出线杆电缆桥架相关材料采购、旧电缆桥架拆除、新电缆桥架安装、电缆归位等。具体内容以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流溪香雪大街1号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7.最高限价:无。
8.招标方式:企业自愿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分别提供查询当日生成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3.5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违规违法分包。(提供承诺函)
3.7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5月1日(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截止到招标截止时间,有过3项电缆桥架改造项目的业绩,其中至少一个项目成功运行一年,并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内容页)及用户证明。
3.8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的清晰复印件)。
3.9 【团队素质】
(1)项目经理:①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具有1个及以上10kV电缆桥架改造的业绩,需提供施工方案(有签名、盖章的页面)或类似证明。②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③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④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为机电、电气相关工程类)。
(2)其他人员及持证要求:①现场负责人:因带电作业,要求统筹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实施;②安全员:不少于1名,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③施工人员:持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证不少于3人,焊工作业证不少于2人,高压和低压电工作业证各不少于2人。
3.10 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公司、水电分公司和本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的合格供应商。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2)“投标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3.1.1”;“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3.2”。
(3)如对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2.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 招标编号后6位及项目简称”);
4.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3日9时30分整。(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1楼7号会议室
注: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3. 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7.4. 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ZB-16-04A-2026-D-F-E14625)。
7.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7.6. 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7.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 招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五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逾期不候,视为主动放弃退还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② 若中标人选择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后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经招标人向招标代理确认上述信息,且需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并按要求缴纳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余下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五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方需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相关证明)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
(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以下保证金账户信息为本项目合法有效的专用虚拟账号):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3110910037672614625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流溪河林场流溪香雪大街1号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
项目联系人:叶凯晴
电话:13724694161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日
招标公告-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区域电缆桥架改造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