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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入围上海市2026年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上海市2026年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 2026-04-002 
(二)征集人
征集人名称: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陈俊宇-021-35968044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901室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韩桂华-13819142920 
(四)入围产品

标项名称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商品价格
资产评估服务1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1 公司综合实力及资质水平介绍:企业综合实力证明材料
(一) 坤元评估简介
1. 历史沿革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的前身是浙江资产评估公司,成立于1990年10月,1991年2月取得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是浙江省第一家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也是全国成立最早的评估机构之一。
1993年4月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成为全国首批21家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之一。
1998年12月18日,浙江资产评估公司与浙江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浙江天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2年9月公司更名为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9年3月27日,整体吸收合并原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人员和业务。
2010年6月29日为响应财政部《关于推动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优的指导意见》,实现公司做大做强做优的发展战略目标,公司更名为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1年10月经中评协批复同意坤元参加评估机构母子公司试点,荣获全国六家试点资产评估机构机构之一。
关联公司浙江坤元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前身浙江天地房地产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000年取得土地评估资质,2001年取得浙江省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估价资格,2006年,更名为浙江勤信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2015年12月更名为浙江坤元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坤元已在上海、安徽、湖北设立了分公司,在北京、重庆、山东、云南、江苏设立了子公司,共拥有三家分公司五家子公司一家关联公司,经营网点覆盖浙江、北京、上海、安徽、湖北、山东、云南、重庆、广东、四川、江苏、湖南、新疆、河南、辽宁、天津、山西等省(直辖市),已经发展成为具有较大规模集团化经营的全国性的评估集团。
2. 组织架构
坤元总部位于杭州,总部下设资产评估一部、资产评估二部、资产评估三部、资产评估四部、资产评估五部、资产评估六部、房地产评估部(浙江坤元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等业务部门和办公室、专业标准部、财务部及其他后勤保障部门。坤元拥有上海分公司、安徽分公司、湖北分公司三家分公司和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坤元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昆明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南京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五家子公司。
坤 元 组 织 架 构 图
3. 人力资源
坤元多年来注重人才培养和储备,现已形成一支整体素质好,专业人才齐全、知识层次高、职业道德优良、年轻化的专业评估队伍,能够为社会各界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资产评估服务。截至2024年12月,全公司现有员工503人,其中资产评估师333人,正高级会计师4人,高级会计师等高级职称员工34人,经济师等中级职称员工295人,中级职称以上员工占比66%,89%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多年来坤元员工在行业内兼任多项职务,截至2024年12月,坤元担任中评协理事3人,地方协会常务理事7人、理事6人、监事1人;坤元4人入选中评协4个专业委员会委员,5人入选中评协5个专门委员会委员,23人次入选各地方协会专业委员会。坤元先后取得多项荣誉称号,被中国资产评估行业授予资深会员2人、全国优秀青年评估师3人、新时代资产评估行业优秀建设者2人,入选全国行业高端人才6人、全国行业专家11人;曾受聘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委员1人、评估顾问助理1人等。
4. 执业资质
坤元和关联的浙江坤元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具有以下评估资质:
(1)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备案)
(2) 资产评估资质(杭州市财政局备案)
(3) 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审核)
(4) 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5) 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6) 杭州市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价格的评估资质(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
(7)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备案)
(8)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审核)
5. 业务范围
(1) 证券相关资产评估业务
1) 上市、发行或增发股票、以非现金资产配股以及涉及上市公司的兼并收购、股权转让、对外投资等经济行为涉及的企业整体或单项资产评估业务;
2) 银行、证券、期货等金融企业的资产评估业务。
(2) 国有和非国有企业在发生下列经济行为时的整体或单项资产评估业务
1)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贡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3)合并、分立、清算;
4)股权转让、置换、拍卖;
5)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6)资产或股权的抵押、担保、租赁;
7)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3) 军工单位相关资产评估业务
1) 军工单位涉密资产评估;
2) 军工单位非涉密资产评估。
(4) 单项土地和房产估价业务
1)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评估;
2) 城市土地房屋拆迁评估;
3) 企业搬迁资产评估;
4) 房产和土地的抵押、担保、拍卖、投资评估;
5) 房地产课税评估;
6) 房地产价值和项目咨询;
7) 其他房地产、土地评估业务。
(5) 资产评估司法鉴定业务
1) 法院和当事人委托的资产评估司法鉴定业务;
2) 公安、检察、监察机关委托的司法评估业务等。
(6) 矿业权评估业务
1) 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评估;
2) 探矿权采矿权交易评估;
3) 探矿权采矿权抵押、担保、拍卖、投资评估;
4) 矿产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处置及矿产金融相关的其他矿业权评估业务。
作为浙江省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在全国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影响力的评估机构,坤元承办的评估业务涉及工业、农业、能源、交通、商业、服务业、军工等各行业,先后承办了省内外600余家上市公司、100余家大型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业务。近年来坤元业务规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22年业务收入为2.68亿元,2023年业务收入为2.80亿元,2024年业务收入为2.54亿元。
6. 行业排名
作为浙江省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评估机构,坤元从成立以来一直在浙江省行业排名稳居第一。
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已公告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百强机构名单,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最近五年的综合排名分别为全国第12、13、13、17、17名。
“坤元”商号被浙江省工商管理局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坤元曾获“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服务业领军企业”“杭州市中介服务业示范机构”等荣誉称号。
坤元一直以“专业报国、服务社会”为宗旨,以“诚信、公正、务实、专业”为核心价值观,弘扬“评估发现价值、诚信铸就行业”的评估精神,规范执业、稳健发展,受到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和一致好评。
整体服务方案:整体服务方案
根据采购需求,项目内容包括:为上海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具体指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按《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要求履行基本程序,评估工作程序包括:
1. 明确业务基本事项;
2. 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3. 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4. 进行评估现场调查;
5. 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6. 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7. 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8. 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一)各阶段服务的实施安排
资产评估工作一般分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内容如下:
1. 接受委托阶段
根据采购人具体评估服务需求,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1)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2)评估目的;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4)价值类型;
(5)评估基准日;
(6)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需要批准的经济行为的审批情况;
(7)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8)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
(9)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0)委托人、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2. 前期准备阶段
首先对委托评估企业的基本情况、资产的构成、评估对象的地域分布、资产规模、技术特点、评估难度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根据了解情况充分考虑影响评估工作进展的各种因素制定详细的评估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分工、工作程序、时间分配,落实评估小组和评估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质量、时间要求。
评估人员及时把项目评估计划提供给委托人和相关方。
被评估单位应对待评估资产进行清查,核实资产、负债、历史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准备相关资料。评估小组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向被评估单位提供资产评估准备资料清单,并将派人予以指导。
各类评估服务通常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 公司资料
1)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股权变更资料
2)公司资质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排污许可证等)
3)公司简介、组织架构等
(2) 财务报表及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1) 近三年和截至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近三年和截至评估基准日科目余额发生额表、序时账
3) 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负债科目明细
(3) 委估资产相关资料
1) 房地产:购建合同、不动产权证、平面图、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预结算资料、契税发票等;若尚未取得房产证,应获相关产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涉及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金收付统计资料等;涉及抵押的,提供抵押合同和相关借款合同等
2) 土地: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金付款凭证、契税发票等,抵押合同和相关借款合同等。涉及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金收付统计资料等;涉及抵押的,提供抵押合同和相关借款合同等
3) 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商标注册证书,专利证书(包括专利说明书)、专利年费发票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主要无形资产介绍;无形资产应用情况和近三年相关产品销售或服务情况统计;未来年度无形资产相关产品销售或服务收入预计;涉及质押的,提供质押合同和相关借款合同等
4) 机器设备:建设项目批复文件,环保、消防等验收文件等;工艺流程、产能;设备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复印件、已行驶里程数;如有进口设备,尚需提供报关单、商检证明、进口免税批文等资料;设备技术档案、运营记录;如果设备存在闲置、报废、修理、改造等情况,需提供相关资料;涉及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租金收付统计资料等;涉及抵押的,提供抵押合同和相关借款合同等
5) 存货:近三年存货收发存表;生产报表、生产成本核算资料;销售明细或销售统计数据;大额原材料采购合同;大额销售合同;发出商品相关出库单、销售合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提供计提依据;如果存在质量瑕疵、积压等情况,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6) 股权、企业价值评估服务:除上述各类资产的资料外,尚需提供的资料有:
A. 投资协议,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章程、经营情况、近三年和基准日(或近期)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B. 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C. 应收票据:票据复印件,期后票据背书转让、承兑、贴现等情况
D. 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往来款:大额款项原始入账凭证和相应的合同、发票,如果存在应收款项坏账、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等尚需提供相关的资料
E. 借款:借款合同、凭证及相关抵押、保证合同
F. 应付职工薪酬:公司薪酬政策,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计提发生情况
G. 应交税费:纳税申报表,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相关税收优惠文件
7) 收益预测相关资料
A. 公司经营模式介绍,包括销售、生产、采购、研发等
B. 公司的竞争优劣势分析
C. 各年收入、成本费用等明细
D. 各年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及发生额
E. 截至基准日尚在执行的大额销售、采购合同等
F. 公司人力资源情况、薪酬统计数据
G. 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情况、立项资料
H. 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
I. 未来年度收益预测和相关说明、依据
3. 资产清查核实和现场调查阶段
项目现场核查程序包括:
(1)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实施全面的评估核查程序,如各类资产实地调查、函证、查询、访谈等工作;
(2) 评估人员就历史收益状况开展清查、核实、访谈等评估程序;
(3) 评估人员对表外资产(负债)进行充分核实;
(4) 评估人员与管理层沟通,完整核实了解企业未来收益﹑经营发展和行业状况等情况;
(5) 评估人员要求企业对提供的明细表及相关证明以签字、盖章或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在企业如实申报资产并对被评估资产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核查,对企业财务、经营情况进行系统调查。评估人员及时有效地沟通反馈项目评估计划的实施情况。
依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评估人员会同企业有关人员,对所申报的现金、存货和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现场勘察。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核查方法。
(1) 房地产
1) 通过查阅房产证、项目审批有关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等,对房地产的产权归属进行核查。如果存在权属瑕疵,提请产权持有人和相关方提供相关资料。
2) 了解房屋建筑物形成过程,查阅房屋建筑物建设时财务资料和施工合同、购房合同、工程预结算资料等,分析房屋建筑物的账面构成是否合理。
3) 重点核实其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建造年代及建筑质量,并对照明细表及建筑物平面图进行逐项清点查勘。对其实际使用状况、日常维护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对房屋建筑物是否有不均沉降、地基是否有足够承载力、墙体是否结构变形损坏、配套设备是否满足生产的需要、房屋建筑物的设计是否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等进行了解;同时了解房屋建筑物的建设、施工、使用、维修等情况。
4) 查阅房地产最近档案资料,确定房地产是否存在抵押、司法查封等情况。
5) 调查、分析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建设工程定额、和建材、人工价格信息等资料。
6) 调查、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区域因素、个别因素。
(2) 土地使用权
1) 核查被评估单位占用土地的性质、面积及使用情况,及土地的取得时间和方式。
2) 通过查阅土地权证、出让合同等,对土地使用权的产权归属进行核查。如果存在权属瑕疵,提请产权持有人和相关方提供相关资料。
3) 通过核对明细账、总账和企业其他财务记录,核实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入账价值和摊销情况。
4) 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现场勘查,着重核实土地的坐落、四至、面积、产权、性质等状况,对土地的登记状况、权利状况、利用状况进行核对,对其实际土地利用情况(包括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状况)也进行核实调查。
5) 查阅土地最近档案资料,确定土地是否存在抵押、司法查封等情况。
6) 调查、分析当地土地市场价格信息等资料。
7) 调查、分析影响土地价格的区域因素、个别因素。
(3) 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
1) 核查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权证资料,对无形资产的产权归属进行核查。如果存在权属瑕疵,提请产权持有人和相关方提供相关资料。
2) 调查无形资产形成过程,查阅相关合同、账簿、原始凭证等,对无形资产的账面摊销情况进行复核。
3) 调查无形资产的使用状况、技术状态等。
4) 调查、分析无形资产应用情况、经济性等。
5) 调查、分析未来可产生的收益预测合理性等。
(4) 设备及车辆:首先检查设备数量,查看是否账实相符;其次查阅主要设备的购置记录、运行日志、重大事故报告书等技术资料和文件;最后通过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介绍并与之交流,了解设备的购置日期、产地、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以及是否满足工艺要求、出厂产品质量情况等,从而比较充分地了解了设备实际运行情况。
对于车辆,核查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原件。对于因工作需要在异地行驶的车辆,评估人员采用替代程序进行核查。
对于购置和建设的设备资产主要通过抽查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进行产权归属核查。
(5) 流动资产:通过查阅有关会计凭证账册、购销合同、发票等会计资料,对其账面值、形成原因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取证核查。对存货进行盘点,对其数量、品质、存放地点进行核实。
(6) 负债
通过查阅账簿及原始凭证、与供应商对账资料等,了解款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期后付款情况,复核被评估单位职工薪酬、税费计提、发生情况,审核债务的相关文件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
(7) 经营业务调查
通过收集分析企业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规划以及与管理层访谈,对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调查,主要内容如下:
A. 了解企业历史年度权益资本的构成、权益资本的变化,分析权益资本变化的原因;
B. 了解企业历史年度销售情况及其变化,分析销售收入变化的原因;
C. 了解企业历史年度营业成本的构成及其变化;
D. 了解企业历史年度期间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
E. 了解企业各项财务指标,分析各项指标变动原因;
F. 了解企业未来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等;
G. 了解企业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
H. 收集企业所在行业的有关资料,了解行业现状、区域市场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I. 了解企业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内容及其状况。
4. 评定估算、汇总阶段
评估人员对现场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计算模型,评定估算资产价值,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并形成资产评估报告初稿。
(1) 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等评估准则和规范要求,目前通常采用的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对象的思路,将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以此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评估方法的选择严格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结合被评估单位的特点及资产评估的范围、评估目的,判断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的适用性,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当满足采用不同评估方法的条件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将选择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对于形成的各种初步价值结论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后,选取一种评估方法的结论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
1)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
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A. 市场法
a. 应当收集足够的交易实例。用作参照物的交易实例应当具备的条件:在区位、用途、规模、建筑结构、档次、权利性质等方面与评估对象类似;成交日期与评估基准日接近;交易类型与评估目的相适合;成交价格为正常价格或者可以修正为正常价格。
b. 应当进行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和不动产状况修正。
交易情况修正是将参照物实际交易情况下的价格修正为正常交易情况下的价值。交易日期修正是将参照物成交日期的价格修正为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不动产状况修正是将参照物状况下的价格修正为评估对象状况下的价值,可以分为区位状况修正、权益状况修正和实物状况修正。
B. 收益法
a. 不动产应当具有经济收益或者潜在经济收益;不动产未来收益及风险能够较准确地预测与量化;不动产未来收益应当是不动产本身带来的收益;不动产未来收益包含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
b. 应当合理确定收益期限、净收益与折现率:
收益期限应当根据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年限与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等参数,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确定净收益时应当考虑未来收益和风险的合理预期;
折现率与不动产的收益方式、收益预测方法、风险状况有关,也因不动产的组成部分不同而存在差异。折现率的口径应当与预期收益口径保持一致。
c. 有租约限制的,租约期内的租金宜采用租约所确定的租金,租约期外的租金应当采用正常客观的租金。
C. 成本法
a. 重置成本采用客观成本;不动产重置成本采取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分别估算、然后加总的评估方式时,重置成本的相关成本构成应当在两者之间合理划分或者分摊,避免重复计算或者漏算;不动产的重置成本通常采用更新重置成本。
b. 应当对不动产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建筑物经济寿命年限及设施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进行分析判断,确定不动产的经济寿命年限。
c. 应当综合考虑可能引起不动产贬值的主要因素,估算各种贬值。建筑物的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D. 假设开发法
a. 假设开发法适用于具有开发和再开发潜力,并且其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可以确定的不动产。
b. 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是开发完成后不动产状况所对应的价值。
c. 后续开发建设的必要支出和应得利润包括:后续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和取得待开发不动产的税费等。
d. 假设开发方式通常是满足规划条件下的最佳开发利用方式。
E. 基准地价修正法
根据评估对象的价值内涵与基准地价内涵的差异,确定调整内容。在土地级别、用途、权益性质等要素一致的情况下,调整内容包括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个别因素修正、使用年期修正和开发程度修正等。
2) 无形资产(知识产权)
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A. 收益法
a. 在获取无形资产相关信息的基础上,根据该无形资产或者类似无形资产的历史实施情况及未来应用前景,结合无形资产实施或者拟实施企业经营状况,重点分析无形资产经济收益的可预测性,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
b. 估算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区分评估对象无形资产和其他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所获得的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收益期限,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
c. 保持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一致。
d. 根据无形资产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估算折现率。
e. 综合分析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法定寿命及其他相关因素,确定收益期限。
B. 市场法
a. 考虑该无形资产或者类似无形资产是否存在活跃的市场,考虑市场法的适用性。
b. 收集类似无形资产交易案例的市场交易价格、交易时间及交易条件等交易信息。
c. 选择具有比较基础的可比无形资产交易案例。
d. 收集评估对象近期的交易信息。
e. 对可比交易案例和评估对象近期交易信息进行必要调整。
C. 成本法
a. 根据无形资产形成的全部投入,考虑无形资产价值与成本的相关程度,考虑成本法的适用性。
b. 确定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包括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税费。
c. 确定无形资产贬值。
3) 股权(企业价值)
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A. 收益法
a. 应当结合被评估单位的企业性质、资产规模、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
b.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股利折现法的预期股利一般应当体现市场参与者的通常预期,适用的价值类型通常为市场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恰当选择现金流折现模型。预测现金流量,既可以从市场参与者角度进行,也可以选择特定投资者的角度。从特定投资者的角度预测现金流量时,适用的价值类型通常为投资价值。
c. 应当对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企业未来收益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结合被评估单位的人力资源、技术水平、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趋势,考虑宏观经济因素、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合理确定评估假设,形成未来收益预测。
d. 应当关注未来收益预测中经营管理、业务架构、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营运资金、资本性支出、资本结构等主要参数与评估假设、价值类型的一致性。当预测趋势与历史业绩和现实经营状况存在重大差异时,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予以披露,并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进行说明。
e.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被评估单位企业性质、企业类型、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协议与章程约定、经营状况、资产特点和资源条件等,恰当确定收益期。
f. 确定折现率应当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收益率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所在行业、被评估单位的特定风险等相关因素。折现率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
B. 市场法
a. 应当根据所获取可比企业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企业数量,考虑市场法的适用性。
b.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c. 应当关注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恰当选择与被评估单位进行比较分析的可比企业。
d. 价值比率通常包括盈利比率、资产比率、收入比率和其他特定比率。在选择、计算、应用价值比率时,应当考虑:选择的价值比率有利于合理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计算价值比率的数据口径及计算方式一致;对可比企业和被评估单位间的差异进行合理调整。
C. 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a. 应当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要求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识别。
b. 各项资产的价值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得出,所选评估方法可能有别于其作为单项资产评估对象时的具体评估方法,应当考虑其对企业价值的贡献。
(2) 对于选定的评估方法,评估人员收集市场信息,查阅有关资料,合理确定评估假设。
(3) 分析并汇总分项资产的评估结果,形成评估结论;
(4) 对各种方法评估形成的测算结果进行分析比较,确定评估结论;
(5) 汇总底稿,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5. 内部审核,评估初稿征求委托人意见,出具报告阶段
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后,按公司质量控制制度实施复核程序。评估报告初稿向委托人征求意见。
根据内部复核意见和委托人反馈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适当修改,经最后的数据核对,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委托方。
6. 项目进度安排
一般项目周期按30天考虑,大致进度安排为:
以采购人发出指令的日期为T日

日期
主要工作内容
T+0至T+5
前期准备,制定详细评估计划,提出评估资料清单,项目组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人员对接
T+6至T+12
现场核查,项目组分组核查(需被评估单位相应人员配合)
T+12至T+20
评定估算、汇总形成评估报告初步稿
T+21至T+27
内部审核,落实复核意见
T+27至T+30
将评估报告初稿发给委托人征求意见,落实反馈意见,出具评估报告
具体项目进度可根据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和评估对情况等调整、确定。
7. 项目进度控制措施
为保证项目进度要求,有关控制措施如下:
(1) 本公司接受委托人的项目委托后将立即安排项目负责人与被评估单位沟通,明确各项程序的时间节点。
(2) 制订详细的评估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3) 安排房地产、设备等资产评估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负责相应资产的评估工作。
(4) 实行日报制度,及时解决项目中碰到的难题,保证项目进度。
(5) 及时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通报项目进度情况,促进资料按要求时间提供。
(6) 动员项目组人员提高积极性,加班加点,提升工作效率。
(二)重难点的应对措施
本次资产评估项目主要包括:不动产评估、动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资产损失或其他经济权益评估服务,重点是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物理状况、使用情况、经营情况等现场核查、企业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和评估测算,评估难点包括:实物资产状况核查,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评估方法选定,重要评估参数的分析与确定,特殊情况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价值影响的分析与确定。
主要应对措施包括:
1. 做好资产核查工作
项目实施团队将遵守资产评估准则相关规定,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对委估的资产进行核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掌握评估对象的现状,为下一步的资产价值评估测算工作打下基础。
2. 根据评估项目实际确定合适的评估价值类型、评估方法
不同的价值类型所代表的资产评估价值不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在数量上往往也存在着较大差异。价值类型制约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项目实施团队需要按具体项目的评估目的、市场条件等确定合适的价值类型、评估方法,得出合理的评估结论,以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
3. 提升项目团队专业胜任能力
本公司将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评估人员组成项目实施团队,勤勉尽职,可利用公司丰富的资料信息、专业经验,根据具体评估项目的特点做出科学判断,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测算各类资产价值。
4. 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为保证评估报告质量,质量控制措施主要有:
(1) 在项目计划上,我们将针对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应用我们在各类资产评估方面的经验,在实施前期调查、充分了解被评估项目的基本情况基础上,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明确重点并制定对策,合理安排评估步骤,科学选择方法和程序,以提高效率,确保评估质量。
(2) 在项目组织上,我们将采取项目组团队执业,安排具有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或行业评估经验的专业人员参加;同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由经理级以上的资产评估师现场负责,并配备财务(含收益法)、房产(含土地)、机器设备等不同资产类型的专业评估师,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实施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实行日报、周会制度,做好项目组成员间的统一协调工作。
(3) 在项目实施上,我们将严格按照执业规程实施评估程序,确保评估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同时,定期检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充分保障工作时间,确保评估项目在承诺时间内完成。
(4) 在项目稽核上,我们建立了一套依次按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专业标准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复核程序的三级复核质量控制体系;同时,我们还实施项目结果评价制度,对于本公司出具的每份报告,都要从计划、程序、证据和底稿、意见等方面进行评价计分,并加总累计据以作为员工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5) 在项目稽核上,我们建立了一套依次按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专业标准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复核程序的三级复核质量控制体系;同时,我们还实施项目结果评价制度,对于本公司出具的每份报告,都要从计划、程序、证据和底稿、意见等方面进行评价计分,并加总累计据以作为员工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服务特色或创新管理
本公司是一家机构设置健全的综合性专营评估机构,宗旨是专业报国、服务社会,非常重视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优质资产评估服务。每年完成资产评估项目1000余项,业务项目涉及工业、能源、交通、商业、服务业等各行业,积累了丰富的资产评估经验。
本公司可提供的增值服务主要有:
1. 提供资产评估方面业务培训;
2. 提供资产评估相关政策解读咨询服务;
3. 反馈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资产账面和实物数量差异、质量状况等,分析差异产生原因,结合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给出合理化建议;
4. 反馈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资产权属瑕疵情况,给出完善资产权属的合理化建议;
5. 反馈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不足之处,给出完善内部控制的合理化建议;
6. 提供委估资产交易涉及的税费测算情况;
7. 根据历史财务数据、经营成果等分析,结合行业、市场情况,为企业经营管理给出合理化建议;
8. 为企业优化资产管理、产权交易等方面给出其他合理化建议。
(四)评估价格争议解决等应急预案
在评估全过程中,为保证评估项目顺利实施,保证评估工作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在项目承接、实施、评审等各阶段指定项目负责人专人负责与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做好充分的沟通,包括:
1. 在具体项目承接时,与委托人明确评估基准日、评估工作准备内容、项目计划实施方案等事项;
2. 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发现的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经济行为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委托人反馈,并与委托人和相关方充分沟通,商议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3. 在确定初步评估结果后,就评估初步结果、可能影响评估结果的特殊事项等重点问题,及时征求委托人的意见;
4. 在报告使用过程中,协助委托人及时完成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对于评估价格争议等,本公司会认真听取委托人和相关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析争议产生的原因,及时给予相关方反馈意见;对于重大争议问题,由项目负责人提议由公司总经理召集执技委成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保证评估报告的质量。
如出具的评估报告存在瑕疵、缺陷或错误等问题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及时修订原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2. 本公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3. 本公司按业务质量控制制度规定对评估团队追究相关责任。
对于项目时间要求紧迫或遇计划外的紧急情况,本公司亦会在时间安排上给予最及时的响应,采取诸如增加项目组人员、安排项目组人员适当加班等措施,压缩相应环节时间,在保证评估结论准确的前提下,按时完成项目。
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坤元评估以“专业报国、服务社会”为宗旨,以“诚信、公正、务实、专业”为核心价值观,弘扬“评估发现价值、诚信铸就行业”的评估精神,规范执业,制定了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相关制度整理如下:
(一)资产评估业务管理制度
1. 资产评估业务受理
本公司制定评估业务受理的政策和程序,为规范业务承接流程和承接行为,从源头上控制高风险业务以规避执业风险、提高执业质量。
公司在承接业务前,应指派资产评估师采取适当的措施,检查公司与参加项目的执业人员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对资产评估业务根据风险大小进行分类管理,在业务的承接、审批、执行、质量控制复核、签发等环节,重点强化风险程度较高项目的管理。
公司作出承接业务决定后,委派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人就约定事项进行进一步的商议,达成一致后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公司高管签字,按照有关准则规定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责任明确。
2. 资产评估业务计划
确保项目团队成员了解工作内容、工作目标、重点关注领域,项目负责人对业务的组织和管理,管理层人员对业务的监控,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了解业务计划的适当内容,配合项目团队工作,公司承接业务后应编制资产评估业务计划。
评估计划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内容可随着被评估对象的规模、复杂性和资产评估师所采用具体评估方法的不同而改变。基本内容包含:
(1) 评估项目的背景、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及评估的价值类型和评估基准日;
(2) 资产现场调查的工作重点及具体要求,调查的工作目标、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主要工作内容、调查现场协调方式;
(3) 重要的评估对象,重要的评估程序及主要评估方法;
(4) 评估项目组成员及人员分工;
(5) 评估进度、各阶段的时间;
(6) 评估资料的搜集和准备以及委托人应提供的协助和配合;
(7) 对专家和其他评估人员的合理使用;
(8) 对评估风险的评价和控制手段;
(9) 报告撰写的组织、格式规定、完成时间以及披露要求;
(10) 评估工作协调会议安排及项目负责人认为的其他重要事项。
编制完毕的评估计划在交付实施前,应当由公司执业单元主管或者其指定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和批准。
审核后评估计划由项目负责人监督实施,在执行评估业务时,评估计划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修改或补充后的评估计划应按照上述程序同样经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形成文字,记录于评估工作底稿中。
3. 资产评估业务实施和资产评估报告出具
为合理保证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得以遵守,确保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确保公司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运行,以合理保证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质量,公司对资产评估业务实施和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制定相关政策和程序。
公司承接资产评估业务后,应及时组织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建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应针对评估范围内的具体资产与负债的不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调查方案,项目负责人应进行督导。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对评估对象及所涉资产进行现场核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了解评估对象及所涉资产现状,关注评估对象及所涉资产法律权属。现场调查手段通常包括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等。现场调查应当在评估对象及所涉及主要资产的所在地进行,并应根据重要性原则确定现场调查的重点及勘查盘点数量。
对于客观条件受限、无法实施资产现场勘查的情况,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重点考虑:相关限制是否对评估结论或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构成重要影响;是否能够采取必要措施弥补不能实施现场勘察程序的缺失。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现场调查时,应充分收集与评估对象及所涉及资产相关的评估资料,并注意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分析、筛选,并据以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在评定估算时,应分析论证选取的评估参数的合理性。在采取多种评估方法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对各项评估结果的合理性进行详尽的分析、判断,最终得出恰当的评估结论,并将这一过程书面记录于评估底稿中。
本公司对评估项目实施复核程序,包括一级复核、二级复核、质量控制复核和三级复核,未经上述程序审核合格,不能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将初步评估结果等事项向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前至少应完成
一、二级复核程序,并经执业单元负责人同意。根据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情况不同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1) 如果委托人或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对评估结果等事项没有相关意见,或者提出相关意见经解释后认可评估结果等,认为已经形成评估结论,将提出征求意见函的时间作为资产评估日;
(2) 如果委托人或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对评估结果等事项提出相关意见,经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经核实认为意见合理,修改评估结果等事项,再次征求意见并经委托人或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认可,则以再次征求意见函提出时间作为资产评估日;
(3) 如果委托人或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对评估结果等事项提出相关意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经核实认为相关意见不合理,应坚持原有的评估结论等,按原征求意见函的提出时间为评估报告日。
(二)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评估档案的归整、存档、保管和调阅等管理工作,提高各项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评估档案资料服务于实务工作的作用,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其他规范制度,制订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评估档案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
评估档案归整实行签字资产评估师负责制。在评估项目完成后,签字资产评估师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工作底稿进行归整。
评估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评估报告日后九十天内。
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应同时存档。纸质档案装订成册后交办公室存档;电子档案应打包后交办公室存档。项目负责人应对档案的完整性、编制质量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并签字确认,对存档档案进行登记,并填写相应的登记表。
办公室接收档案后,应仔细核对登记表中记录与存档人的档案是否相符。对登记表中记录与存档人提交的档案不相符的档案、项目负责人按公司规定的评分标准自行评价得分低于80分的档案资料,办公室有权要求签字评估师修改、补充、完善后再行存档。
资产评估档案存档后,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相关纸质和电子文档的完整和安全工作。
对已出具法定业务的资产评估档案保管年限为自评估报告日起至少保存三十年;对已出具非法定业务的资产评估档案保管年限为自评估报告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资产评估档案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具体存档、保管和调阅事务由办公室负责。
(三)人事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加强执业队伍建设,明确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守则,促进执业人员成长,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提供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师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了人事管理制度。
1. 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贤才。录用对象由公司领导层确定,人力资源部门(办公室)承担招聘的具体工作。
正式员工须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视工作需要,单次合同期限为1年、3年和无固定期合同三档。
2. 考核晋升:为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合理选拔、使用和培养人才,公司对员工实行职级考核晋升。
要求员工在每年末以部门为单位,就任职期限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员工开展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即优秀、称职、不称职、不确定考核等次)。并由部门主管作出所属员工(部门经理及以下)的评语,部门主管由分管公司领导、分管公司领导由董事长评价。
员工职级别晋升条件:坤元员工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水准,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接受继续教育,掌握新知识,接受新观念,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努力为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3. 薪酬待遇:为增强从业人员的凝聚力,促进各项业务稳健发展,遵循按劳分配、要素参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结合用工性质,建立合理的员工报酬分配机制。
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浮动报酬、工资性福利费、各项补贴等。各类工资、津贴按员工的级别、资历、个人工作能力、业绩表现等考核情况确定,符合条件的员工之间允许有一定的浮动。
员工的基本工资、工资性福利费、货币房贴等和预发的浮动报酬每月定期通过工资发放银行卡一并发放,逢节假日提前。
(四)继续教育制度
为保持和提升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坚持规范执业、职业道德优良、满足客户需求的执业队伍,根据《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则。
继续教育贯穿于从业人员的整个执业生涯,本公司从业人员应当按照管理规则的要求接受继续教育。
本公司继续教育体系包括:从业人员上岗培训,从业人员脱产继续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外派培训回授,从业人员学历、学位深造,其他形式的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活动。
本公司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核,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在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0个学时。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每个周期不得少于4个学时。
人力资源部负责确认和登记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并考核其完成情况。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公司、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和《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指引》等法规,以及《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财务会计规定。
会计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会计人员对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和对应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财务人员必须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及其说明。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会计档案由档案室统一管理。财务部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向档案室移交。
100万以下:8
100万~1000万:4
1000万~5000万:1.2
5000万~10000万:0.9
10000万~100000万:0.14
100000万以上:0.14
资产评估师数量:30
类似项目业绩数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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