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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港集团平盐铁路中港区场站租金评估服务采购第一次征集公告

项目详情


征集单位:深圳市平盐疏港铁路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深圳市平盐疏港铁路有限公司-2026-XM23-FGCFW-001

项目名称 平盐铁路中港区场站租金评估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深圳市平盐疏港铁路有限公司-2026-XM23-FGCFW-001
征集开始时间 2026-07-02 10:00 征集结束时间 2026-07-06 15: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6-07
采购单位 深圳市平盐疏港铁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6620196304 电子邮箱 zhangyijie@ytport.com
最高报价限价(元) 98375
应征项目需求 聘请中介机构对平盐铁路中港区场站用地部分地块开展租金评估,出具《平盐铁路中港区场站租金评估报告》。
1.本项目租金评估范围为宗地号J302-0029地块,宗地总面积300856.14m2。目前地块现状场站内部业态功能多,包含正在运营的铁路线路、集装箱堆场、重箱堆场、仓库用地及其附属建筑物(约15万m2),以及部分正在施工的区域(约13万m2)。服务供应商需充分踏勘现场,协助采购人明确各用途面积分割图,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评估工作。
2.服务供应商须对30万平方米场站进行实地踏勘,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铁路用地相关规范,对场站内的各类用地(如运营线路、堆场、仓储、综合楼等)进行准确的用途界定与面积划分,并出具场站用地分类与面积界定明细表。
3.针对界定出的不同用途地块,需分别采用适宜的评估方法进行独立测算。对于正在施工的区域及混合用途区域,需充分考虑其过渡期属性、规划用途及施工对租金价值的影响,给出合理的评估参数与修正系数。
4.服务供应商需出具符合国有土地租赁评估规范的正式评估报告,明确各分区租金单价及场站整体租金评估总价,为采购人后续开展租赁工作提供合法、合规的底价依据。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征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征人近一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
3.应征人近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有相关铁路线路、场站租金评估业绩;没有铁路相关业绩的视为无效报价。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1.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
2.提供近一年内(自2025年7月起至2026年7月止)“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结果
3.提供近三年内(自2023年7月起至2026年7月止)在全国范围内相关铁路线路、场站租金评估相关业绩佐证资料,并提供合同关键页佐证
4.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应征报价函
报价要求 1.上述应征人须提交的资料均需在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提交。
2.应征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报价限价98375元。
特别声明 1.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2.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备注
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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