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桐城市西山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治理暨西山体育公园健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公告公示信息
| 项目名称 | 桐城市西山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治理暨西山体育公园健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 项目编号 | H1GC26A02G028 |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6-0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6月30日 09时00分 | ||
| 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桐城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安徽省桐城市龙眠东路 84 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 道 7699 号 | ||
| 投标工期 | 建设期365日历天,运营期5年; | ||
| 投标价(元) | 35309966.00元 |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 的设计规范。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约定的 设备材料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并确保一次性通 过竣工验收。 4. 其他:满足招标人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备注说明 | 详见附表 | ||
| 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鑫德隆建工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李马路180号尚泽壹号院4幢102号商铺、郑州市金水路 103 号院 1 号楼 | ||
| 投标工期 | 建设期365日历天,运营期5年; | ||
| 投标价(元) | 35326389.24元 |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 的设计规范。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约定的 设备材料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并确保一次性通 过竣工验收。 4. 其他:满足招标人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备注说明 | 详见附表 | ||
| 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安同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安徽恒水公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桐城市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3: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安徽省桐城市龙眠街道龙眠东路97号、安徽省安庆市天柱山东路 506号、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文昌街道文二路南侧规划建筑设计院7 7、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 | ||
| 投标工期 | 建设期365日历天,运营期5年; | ||
| 投标价(元) | 35281225.33元 |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 的设计规范。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约定的 设备材料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并确保一次性通 过竣工验收。 4. 其他:满足招标人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备注说明 | 详见附表 | ||
| 公示时间 | 2026-07-01至2026-07-06 | ||
| 招标人名称 | 桐城市文辰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文昌街道同康路18号 | ||
| 联系人 | 胡先生 | 联系方式 | 0556-6218009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 ||
| 联系人 | 杜国瑞 | 联系方式 | 0556-6810297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56-6218009,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文昌街道同康路18号。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 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6-6699061 联系地址: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三、异议和投诉的提起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安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 | ||
| 备注 | 中标候选人按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