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盐开行审经审【2025】55号、《关于同意变更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盐开行审经审【2026】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一期)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包含地上约7.6万平方米,地下约3.2万平方米。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建筑造价约3亿元。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275
2.5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监理服务内容和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工程范围主要包含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一期)的桩基础、基坑支护、降水、地基处理、土建、钢结构、幕墙、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电梯、智能化、建筑物亮化、供配电、道路、铺装、综合管线、景观、标识小品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施工图范围中的全部监理服务。
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6 监理服务期:暂定730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暂定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 1日,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
2.7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2.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2.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7.3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2.7.4成本目标: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2.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专业为 房屋建筑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投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无。
3.4.2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从2026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4.3其他: 无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22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10楼1011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南楼3A06室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15-69057636 、15962085696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5-68086072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招标公告(签章).pdf
123209004682177584-8
E3209440002000052003001


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盐开行审经审【2025】55号、《关于同意变更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盐开行审经审【2026】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一期)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包含地上约7.6万平方米,地下约3.2万平方米。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建筑造价约3亿元。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275
2.5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监理服务内容和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工程范围主要包含乌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项目(一期)的桩基础、基坑支护、降水、地基处理、土建、钢结构、幕墙、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电梯、智能化、建筑物亮化、供配电、道路、铺装、综合管线、景观、标识小品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施工图范围中的全部监理服务。
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6 监理服务期:暂定730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暂定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 1日,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
2.7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2.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2.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7.3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2.7.4成本目标: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2.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专业为 房屋建筑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投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无。
3.4.2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从2026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4.3其他: 无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22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10楼1011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南楼3A06室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15-69057636 、15962085696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5-68086072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招标公告(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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