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海南2026年昌江县海尾镇新港社区海水养殖集中取水建设工程和昌江县海尾镇新港社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F+EPC+O)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2026年昌江县海尾镇新港社区海水养殖集中取水建设工程和昌江县海尾镇新港社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F+EPC+O)(项目编号:hizw20260701004)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7-1 2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昌江县海尾镇新港社区海水养殖集中取水建设工程和昌江县海尾镇新港社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F+EPC+O)(项目编号:hizw20260701004)已由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昌行审批字〔2026〕203 号、昌行审批字〔2026〕2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昌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0.00%、其他7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新港社区
2.2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2026年昌江县海尾镇新港社区海水养殖集中取水建设工程:(一)取水工程:新建30万m3/d海水取水系统1套,取水管道直径1500mm、总长1600m、采用玻璃钢夹砂管,配套取水头部1座、提升泵站1座。(二)陆域配水系统:沿东西岸线侧道路布置DN300-DN1500配水管网长度约5.56km,采用玻璃钢夹砂管+HDPE管,设配水阀门、电子计量表及取用水接管。(三)配套工程:变配电系统、水质监测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进出场道路工程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审核的总投资为9404.74万元,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企业自筹、银行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
二、昌江县海尾镇新港社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一)尾水处理工程:新建养殖尾水处理池,处理规模为29.7万m3/d,采用三池两坝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海。处理池开挖深度约3m,工艺池体采用土塘覆膜结构。
(二)收集系统:经3路将尾水收集至尾水处理设施,其中东北片区、东南片区(以新港社区中心为基点)设提升泵将尾水输送至尾水处理站点。东北片区1#提升泵站抽提水量规模为90000m3/d,扬程10m,东南片区2#提升泵站抽提水量规模为120000m3/d,扬程12m。西南片区采用重力自流方式收集。尾水收集管道尺寸为:DN300-DN1500,采用HDPE管道,总长度约6.5km,新建尾水放流管道直径DN1500,总长1065m,采用PE管,沉管工艺施工。
(三)配套工程:建设变配电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进出场道路工程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核的总投资为7276.16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企业自筹、银行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招标控制价130,003,1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54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2026年昌江县海尾镇新港社区海水养殖集中取水建设工程和昌江县海尾镇新港社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F+EPC+O);标段编号: hizw20260701004001;标段类型: 其他;控制价:1300031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本项目采用“F+EPC+O”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投资人,招标人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并与中标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成立后按照相关规定变更为项目法人,并同步开展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等相关工作。自招标人与中标投资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公司章程》之日起30日内在昌江县注册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股东双方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按认缴股权比例,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立项审批、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按股东比例出资20%项目资本金。招标人持股30%;投资人持股70%。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一)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审查工作,以及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服务等。
(二)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包含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资料档案备案及保修等工作。
(三)运营部分:建成后项目的设备设施及配套管网运营维护管理。以上三部分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施方案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设计: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运营: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7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投建运一体化”的合作模式,合资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合资公司向用户收取取排水设施服务费,收取的取排水设施服务费可以用于支付本项目运营维护费和项目筹资(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投资人通过项目的运营收益收回投资成本,招标人不得向投资人承诺回购投资人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和保底收益率。项目不设置固定投资回报、兜底机制和股权回购机制。具体合作方式以联合体协议、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等合同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投资能力、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运营管理能力,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投资单位、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投资能力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设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且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运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运营管理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含以上级)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运营管护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同一人);2)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3)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4)运营管护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或水利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级)职称,且具有给排水工程相关运营管理工作能力及经验。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中的运营单位拟派。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4家(含4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
(6)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人盖公章。)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并勾选联合体投标、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因报名阶段未勾选联合体投标,以致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联合体名称与开标记录表等显示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6年07月01日 20时00分至2026年07月08日 17时3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ggzy.hainan.gov.cn/ggzy/)下载招标文件。
4.2标段1(标段名称:2026年昌江县海尾镇新港社区海水养殖集中取水建设工程和昌江县海尾镇新港社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F+EPC+O)):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提供选择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0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7-22 9:30:00 ,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206。(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7-22 9:3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ggzy.hainan.gov.cn/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6-7-22 9:3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支付、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地址:http://ggzy.hainan.gov.cn/ggzy/。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http://ggzy.hainan.gov.cn/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ggzy.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ggzy.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昌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昌江县人民北路198号(原检察院办公楼3楼) 地              址: 海口市海府一横路美舍大厦807室
联系人: 黄工 联     系     人: 庞工
电   话: 0898-2666678 电              话: 0898-65379105
招投标监督部门: 昌江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898-26699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