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轻集料混凝土询价采购付款方式调整
项目详情
轻集料混凝土询价采购付款方式调整 原询价方案中付款方式为月结支付当月货款的70%,剩余30%不滚动不累加到下个月,以此类推,供货完两个月内付到80%,剩余20%自供完货两年付清。如不再供货之日起两年内未付清全部货款的,自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第27个月起,以实际欠款为基数,按合同签订同期银行同行业间拆借利率(LPR)1倍计算、支付逾期利息。
现修改为月结支付当月货款的80%,施工完成验收合格甲方和业主结算完成支付到95%,剩余5%为质保金,自供完货两年付清。如不再供货之日起两年内未付清全部货款的,自质保期满后第27个月起,以实际欠款为基数,按合同签订同期银行同行业间拆借利率(LPR)1倍计算、支付逾期利息。
现修改为月结支付当月货款的80%,施工完成验收合格甲方和业主结算完成支付到95%,剩余5%为质保金,自供完货两年付清。如不再供货之日起两年内未付清全部货款的,自质保期满后第27个月起,以实际欠款为基数,按合同签订同期银行同行业间拆借利率(LPR)1倍计算、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