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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化建设、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安全监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化建设、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安全监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化建设、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安全监测监理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内蒙古黄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化建设、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安全监测监理2.2建设地点:阿拉善盟、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2.3招标规模:信息化建设:对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和软件系统的采购及开发进行招标,主要完成数据建设、防凌监测系统建设、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基础软件平台建设、实体运行环境建设、系统集成与部署等建设内容。监理:对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安全监测项目监理2.4项目计划投资:329726.0万元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F1500002026062703001001标段名称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
招标范围工程-其他工程-水文工程-水文信息服务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2752.38工期(日历天)731
标段编号F1500002026062703001002标段名称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安全监测监理
招标范围工程-监理-水利工程-水工建筑
合同估算价(万元)60.81工期(日历天)731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中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包含测绘航空摄影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联合体成员须提供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为2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各方应按分工分别持有与对应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拟派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2.1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包含测绘航空摄影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为2020年11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最新资质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水利、计算机、电子、自动化、电气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近五年(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委托人联系方式,从上述资料中可查明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若无法查明姓名,需要委托人出具证明材料),应提交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缴费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且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
(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投标人应提交技术负责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缴费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且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
3.2.2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安全监测监理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受聘并注册于该投标单位(提供近3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及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在建项目期间指: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报告签发之日止)。
(3)监理机构人员不得在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已中标项目及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书,在建项目期间指: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报告签发之日止),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按要求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不接受分公司人员。
3.2.3信誉要求:① 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其他要求: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安全监测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7-02 15:00 至 2026-07-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7-2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说明7.1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水利工程
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内蒙古黄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19号
联 系 人:丁峰
联系电话:13190532539

招标代理:内蒙古鑫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日新大厦A座15层
联 系 人:曹志伟 杨红梅 田丽丽
联系电话:0471-3687165

行业监管: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19号
联 系 人:艾丽娅
联系电话:0471-5259526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10.4、投标操作须知2026-07-01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