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区污水系统管网联通调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详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城区污水系统管网联通调配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6BFFGZ50606
原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城区污水系统管网联通调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6BFFGZ50606
投标人疑问回复
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和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和中标通知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或官网查询不到的,应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问题: 我单位参与的某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间为2020年5月,中标时间为2020年6月。因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仅可查询2024年8月之后的招标信息,该项目招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和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现无法在该平台官网直接查询。就此,我单位拟提供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查询的“进场交易证明书”网址及截图,上述材料是否可作为有效证明,请予以明确。
回复:针对上述情况,提供加盖交易中心进场交易专用章(或见证专用章)的“进场交易证明书”及查询网址和查询截图,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可以作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证明材料。
2.如联合体投标,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
八、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仅牵头方提供和盖章即可?请明示。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即可。“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
八、诚信投标承诺书”仅由牵头方提供和盖章即可。
3.若我司采用电子保函,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删除“
(一)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式文本?请明示。
回复:如采用电子保函的,系统自动抓取电子保函信息,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
(一)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式文本。
4.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第6条
(2)履约保证金缴纳的约定: ;
(3)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
(4)缺陷责任期保障的约定: ;
(5)其他相关约定: ;请问横线处是否可以直接填写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还是按招标文件P10页(如下图)要求填写?请明示。
回复:上述联合体协议书中相关内容填写“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或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均予以认可。
5.本项目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综合工日(不包含机械人工)”计量单位为“m3”,是否有误?
回复:《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综合工日(不包含机械人工)”的计量单位应为“工日”,投标人在《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填写“综合工日(不包含机械人工)”的计量单位为“工日”或“m3”均予以认可,合同实施时此计量单位按照“工日”执行。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6442388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丁晨风
联系方式:0551-66223231、66223831
2026年7月1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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