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镇海区镇兴投资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2028年度主体信用评级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镇兴投资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本项目编号下的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镇兴投资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2028年度主体信用评级服务
项目编号:GTCGS2026057
招标方式:公开
招标内容:开展对宁波市镇海区镇兴投资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家公司2026年度-2028年度主体评级服务,并提供相应评级报告,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三年,各年度内中标人应于招标人按要求提供全部评级资料后45日内出具当年度评级报告。若因招标人原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需延长评级工作时间的,双方应另行协商。合同一年一签,次年视中标人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服务地点:宁波市镇海区。
招标控制价上限:每家公司最高限价25万元/年,三年总价最高限价150万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在投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8.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2.投标人须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信用评级机构备案或认可,并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7月2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公司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30000 元整;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5时整;
5、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
7、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2、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
3、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七、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投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上,要求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九、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邮编:315202
联系人:沈朝伦、倪琦磊、徐建宁
联系电话:0574-86661526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镇兴投资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7楼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574-86258309
未开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镇兴投资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2028年度主体信用评级服务
项目编号:GTCGS2026057
招标方式:公开
招标内容:开展对宁波市镇海区镇兴投资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雄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家公司2026年度-2028年度主体评级服务,并提供相应评级报告,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三年,各年度内中标人应于招标人按要求提供全部评级资料后45日内出具当年度评级报告。若因招标人原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需延长评级工作时间的,双方应另行协商。合同一年一签,次年视中标人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服务地点:宁波市镇海区。
招标控制价上限:每家公司最高限价25万元/年,三年总价最高限价150万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在投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8.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2.投标人须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信用评级机构备案或认可,并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7月2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公司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30000 元整;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5时整;
5、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
7、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2、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
3、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七、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投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上,要求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九、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邮编:315202
联系人:沈朝伦、倪琦磊、徐建宁
联系电话:0574-86661526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镇兴投资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7楼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574-8625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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