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鹿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BZB-2026-105
项目名称: 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00000.00
最高限价: 1500000.00
采购需求: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在玉米穗期开展化学药剂全田防控无人机作业,实施面积6万亩;开展玉米生物防治无人机条带作业,50米带,实施面积3万亩。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7日内完工,不符合作业条件的天气除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则须具备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所投产品登记作物有“玉米”;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则需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农药产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所投产品登记作物有“玉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02日至 2026年07月08日, 09:00-12:00-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13日09点3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13日09点3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⑴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的相关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按以下标准收取: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成交服务费阶梯式收取:100万以下按1.5%收取,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按0.8%收取。 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⑷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⑸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 ⑺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⑻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⑼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 ⑽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涿鹿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张家口市涿鹿县涿鹿镇合符大街东侧
联系方式: 张叔煜 0313-6521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中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 石家庄市 裕华区国际丽都2号楼1单元1404室
联系方式: 赵倩 0311-68036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倩
电 话: 0311-6803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