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漕河南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漕河南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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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保定市-高新区 | 招标内容: | |||||||||||||||||||||||||||||||||||||||
|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漕河南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漕河南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已由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5〕0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7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管网共计 27.568 公里,其中雨水管网 9248 米,管径 d600~d3000,雨水边沟 6870.54米;污水管网 5815 米,管径 d400、d500;燃气管网 5635.27 米,管径 De160~De200 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地点: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漕河南路(张石引线-阳光大街) 。 2.2招标范围: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漕河南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5.1992 万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建设计划完成勘察任务并提交合格的成果资料,施工配合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财务要求:□不提供。提供: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年01 月 01 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3.5 类似工程业绩: 不提供。□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年内( 年 月 日前)不少于 个(1至 3 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6 勘查设备要求: 须满足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高、中级) 专业技术职称。□3.8 自 年 月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勘察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9 拟派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三)其他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1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3.1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01 09:00至2026-07-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7-27 09:1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专家“盲抽 ”、副场“盲定 ”异地专家“盲评 ”的方式。“双盲 ”评审: (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 ”;(2)“盲评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 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 0 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 招标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旭全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孟英杰、郭兵;薛征、闫杰, 联系电话:0312-3108821;0312-306555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国家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2-3195798 电子邮箱:gxqzjj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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