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6〕058号 (南塘镇南浦村)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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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资规出让告字[2026]48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6〕058号(南塘镇南浦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用地性质 | 建筑高度(m) | 土地用途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6〕058号(南塘镇南浦村) | 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 | 76785 | 3.0≤容积率≤3.2 | 50年 | ≤65 | 二类工业用地 | ≤60 | 二类工业用地 | 11900 | 5950 |
备注
:1、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乐资规条〔2026〕0100号)
。2、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建筑面积:≥230335平方米且≤245712平方米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4、受让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前,不得擅自变更其企业的法人和股东及股权比例
。5、本次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交地
。6、以上均为国家2000坐标系面积。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本次出让活动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或已构成土地闲置但未处置到位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竞买人,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公司。
竞买人如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出让人可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不设置底价,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23800万元时,确定竞买地价为23800万元,转为竞投无偿移交厂房计容建筑面积,每次竞拍建筑面积标准为1000平方米,其无偿移交面积的建设方案确定需经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建成后无偿移交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单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 报名时间 |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时间 |
| 2026年7月24日8:30至2026年8月4日10:00 | 2026年8月4日10:00 | 2026年7月24日8:30至2026年8月6日10:00 |
备注: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向随机生成的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具体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八、联系方式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0577-61882652 61882633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7-62572403 62571406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