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二期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项目详情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二期工程(项目名称)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名称) |
| 招标公告 |
| B3212851886000037001001(标段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二期工程已经由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高新发改〔2026〕10号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高新发改[2026]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二期工程勘察设计的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标段名称: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B3212851886000037001001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 江州路(凤凰路-高港路)、高港路(江州路-吴州路)、现代路(泰州大道-南官河)、双寿路(科创路-祥泰路)、口泰路(健康大道-匡时路)、环溪路 (金港北路-扬子江北路)、环港大道(高港大道-扬子江北路)、海军大道(东风路-泗路)、龙港路(团结河-新港大道)、向阳路(宣南中沟-港口西路)、泰孔路、长泰路(大象医药-泰州大道)、泰事达路(口泰路-南官河)、创新大道(国通、康旭段)、文苑路(大泗学校北侧)等勘察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以及后续实施阶段设计服务等内容。 | 621.17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1)和
(2)的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3.3.1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须拟派1名专业负责人,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1)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2)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4)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6 年 3 月- 2026 年 5 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3.6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否
(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有效期自/年/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2)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投资总额≥11000万元的排水管网设计或排水管网项目总承包或排水管网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有效期自 2023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该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视为该业绩中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该业绩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视为该业绩中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3.7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于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7、3.8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评审
标准
(总分100分)
设计方案部分: 65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 / 分(如有)
说明:
1.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t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计算公式
(1)
标准
类似项目指:类似排水管网设计业绩或排水管网项目总承包或排水管网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
以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
作为加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注: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类别的,则需提供职称评审表,以该人员职称评审表上的专业为准。
类似项目指:类似排水管网设计业绩或排水管网项目总承包或排水管网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
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该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视为该业绩中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该业绩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视为该业绩中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以为同一项目。
4.单项合同只计分一次。
5.以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作为加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1)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 分,满分 2 分;
(2)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 分,满分 2 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 分,满分 2 分;
(4)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 分,满分 2 分;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 分,满分 2 分。
注:
(1)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要求。
(2)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如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载明的专业为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 3 分。
注:证书须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可查询且查询状态为有效。查询网址:
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提供网站截图并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注:
1.时间以获奖证书或颁奖部门的相关文件时间为准。
2.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
3.本项限评2个项目。
4.须同时提供对应获奖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及奖项证明材料作为加分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如有)、奖项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不提供不得分。
(2)
标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建议不超过60页)(8分)
优,6分(含)-8 分(含);
良,4分(含)-6分(不含);
一般,2 分(含)-4分(不含);
差,0 分(含)-2分(不含)。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建议不超过80页)( 10 分)
(1)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特点的分析;
优,2 分(含)-3 分(含);
良,1 分(含)-2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 分(含)-0.5 分(不含)。
(2)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优,2 分(含)-3 分(含);
良,1 分(含)-2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 分(含)-0.5 分(不含)。
(3)清晰地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内容,针对重点和难点内容提出完整相应的解决方案;
优,1.5分(含)-2 分(含);
良,1 分(含)-1.5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 分(含)-0.5 分(不含)。
(4)对非开挖修复工艺进行比选,明确材料、合理使用年限、验收标准、检测参数、适用范围;
优,1.5分(含)-2 分(含);
良,1 分(含)-1.5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 分(含)-0.5 分(不含)。
项目调查总述及问题分析(建议不超过60页)(8分)
优,6分(含)-8 分(含);
良,4分(含)-6分(不含);
一般,2 分(含)-4分(不含);
差,0 分(含)-2分(不含)。
设计方案(建议不超过150页)(15分)
优,12 分(含)-15 分(含);
良,10 分(含)-12分(不含);
一般,5 分(含)-10分(不含);
差,0 分(含)-5分(不含)。
合理化建议(建议不超过20页)(4 分)
优,3 分(含)-4 分(含);
良,2 分(含)-3分(不含);
一般,1 分(含)-2 分(不含);
差,0 分(含)-1 分(不含)。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建议不超过20页)(4 分)
(1)总体计划安排:根据投标人总体计划安排是否满足招标人对项目的要求进行评定;
优,1.5分(含)-2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 分(含)-0.5 分(不含)。
(2)各分项工程节点计划安排:根据投标人各分项工程节点计划安排的衔接情况及工序合理性进行评定;
优,1.5 分(含)-2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 分(含)-0.5 分(不含)。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建议不超过20页)(4分)
优,3 分(含)-4 分(含);
良,2 分(含)-3 分(不含);
一般,1 分(含)-2 分(不含);
差,0 分(含)-1 分(不含)。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建议不超过20页)(4 分)
优,3 分(含)-4 分(含);
良,2 分(含)-3 分(不含);
一般,1 分(含)-2 分(不含);
差,0 分(含)-1 分(不含)。
经济分析(建议不超过20页)(4 分)
优,3 分(含)-4 分(含);
良,2 分(含)-3 分(不含);
一般,1 分(含)-2 分(不含);
差,0 分(含)-1 分(不含)。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建议不超过20页)(4分)
优,3 分(含)-4 分(含);
良,2 分(含)-3 分(不含);
一般,1 分(含)-2 分(不含);
差,0 分(含)-1 分(不含)。
(1)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亦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技术标每个章节单独从1开始编制页码,单个章节篇幅不得超过上述建议页数,超过1页扣0.1分,直至扣完当前章节最高得分。
(3)设计方案评审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打分步距 0.1分。
(3)
(4)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 招标人: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钟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南京)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119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泰州市凤凰东路60号文创大厦主楼507室 |
| 王咏川 | 黄兴源 |
| 电话: | 0523-86969222 | 电话: | 18652658252 |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
| 邮编: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0523-86969378
附件:招标公告.pdf
12321200469045011L-6
B321285188600003700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