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2026年第三批废旧物资(顶账)处置项目
项目详情
基本信息
标段/包信息
公告内容
| 项目名称 |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2026年第三批废旧物资(顶账)处置项目 | ||
| 项目编号 | HNEC-JMGD260043 | ||
| 采购单位 |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 | ||
标段/包信息
|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售标开始时间 | 售标截止时间 | 预算金额 |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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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HNEC-JMGD260043001F001 |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2026年第三批废旧物资(顶账)处置项目 | --/--/-- | --/--/-- | 0 元 | 0元 |
公告内容
|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 2026年第三批废旧物资(顶账)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经供电处批准同意,我单位2026年第三批废旧物资(顶账)处置项目需要进行公开竞价,现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2026年第三批废旧物资(顶账)处置项目。 2.竞价内容: 废旧物资明细表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对招标方标的物进行处置。中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务必在约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由于超期带来的产权单位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4.结算要求: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设备抵账协议》。双方按实际成交价办理债权债务抵消手续并交予财务部门后方可提货。若中标金额高出抵账基准,需补足差额。 5.其他要求:本项目(顶账)处置废旧物资拆除、装卸、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拆除、装卸、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及环保事件均由中标方负责。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1)必须在中原云商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仅接受与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含焦作煤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有债权关系的供应商竞价,与招标方存在债务关系(欠款证明需经招标方业务部门和财务盖章确认),且招标方对参与投标的单家供应商欠款金额不低于30万元。中标方以顶账形式支付中标货款。 (3)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方: (1)投标方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三、报名须知 1.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方须均为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焦作煤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实际欠款供应商;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相关信誉要求(①已被列入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失信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②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官网查询,投标方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均由联合体投标方的牵头单位完成。 2.招标方统一组织参加废旧物资(顶账)处置的供应商现场踏勘(踏勘结束后,双方办理处置设备现场确认函),时间为2026年07月02日,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91-2859577。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6日17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07月07日09时,报价时间截止后不进行再次报价,以竞价方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准。 4.参加废旧物资(顶账)处置报名供应商需按照要求上传废旧物资(顶账)处置资格审核文件模版审核资料。 四、报价方案 按照废旧物资明细进行统一报价。最低限价以发布竞价为准。采用多轮竞价,最终以最高报价者中标。 保证金条款:参与竞价需缴纳保证金10万元/批次(投标方在招标方挂账的应收账款中10万元债权作为竞价保证金,按照批次提交抵账竞价保证金承诺书)。 保证金处理规则: 1.中标且履约:设备交付并完成抵账手续后,该10万元自动恢复为正常应收账款,按协议约定继续结算。 2.中标未履约:中标后放弃抵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方有权直接扣除该10万元,剩余应收账款仍按协议履行。 3.未中标:竞价结束后,该10万元保证金自动恢复为正常应收账款。 其他要求:联合报价需明确主供应商及各方权利义务。 五、竞标须知 1.投标方必须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中进行注册,并为中原云商电子商务用户。 2.投标方应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竞价。竞价价格包括因提货产生的拆除费、装卸费、运输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含税价格(发票税率按相关规定执行)。 3.以本标段设定的参考价作为此次投标的起拍价,以超过标底价的最高总价为中标价。 4.废旧物资交付后,中标方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的处置方案或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5.中标方在拆除、装卸、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防止扬散、流失、渗漏和其他污染,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 6.中标方在运输同时应当根据其特性,采用符合相应标准的运输工具,并完成符合环保管理部门要求的线上和线下管理流程。 7.在进入拆除、装卸区域时中标方人员及车辆应遵守投标方相关管理规定,在进行废旧物资装运前,需按招标方要求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后才能开展工作。 8.中标方不得以产权单位产生的标的物数量少为理由,拖延或拒绝处理,造成产权单位损失的将列入负面清单。 9.装车作业结束后并对作业地点清理打扫,保持卫生清洁。 10.中标方在处置和装运废旧物资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及其他安全方面问题的,中标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六、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焦煤供电处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0391-2859675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银河路289号 商务、踏勘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91-2859577 技术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91-2859559 招标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91-28590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