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水电费-莲湖区西举院巷69号(西安市儿童医院)室分用电协议续签
项目详情
水电费-莲湖区西举院巷69号(西安市儿童医院)室分用电协议续签 转直接采购公示
水电费-莲湖区西举院巷69号(西安市儿童医院)室分用电协议续签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 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水电费-莲湖区西举院巷69号(西安市儿童医院)室分用电协议续签直接采购公示
水电费-莲湖区西举院巷69号(西安市儿童医院)室分用电协议续签采购人为西安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我方在西安市莲湖区西举院巷69号(西安市儿童医院)安装有室分系统,该处合同于2026年5月到期,我部多次上门同院方联系续签合同事宜,因其内部原因无法提供签署合同的资料,造成合同倒签。院方同意电费价格按照原来价格执行0.74元/度(含税),电费单价与国家电网保持一致,随国家电网调整而调整。合同签订3年,合同期为2026年5月9日至2029年5月8日,预估金额36万元。特此说明。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西安市儿童医院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6年07月01日至2026年07月03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军,1533921671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汤工,029-89623581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西安市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6月30日
水电费-莲湖区西举院巷69号(西安市儿童医院)室分用电协议续签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 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水电费-莲湖区西举院巷69号(西安市儿童医院)室分用电协议续签直接采购公示
水电费-莲湖区西举院巷69号(西安市儿童医院)室分用电协议续签采购人为西安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我方在西安市莲湖区西举院巷69号(西安市儿童医院)安装有室分系统,该处合同于2026年5月到期,我部多次上门同院方联系续签合同事宜,因其内部原因无法提供签署合同的资料,造成合同倒签。院方同意电费价格按照原来价格执行0.74元/度(含税),电费单价与国家电网保持一致,随国家电网调整而调整。合同签订3年,合同期为2026年5月9日至2029年5月8日,预估金额36万元。特此说明。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西安市儿童医院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6年07月01日至2026年07月03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军,1533921671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汤工,029-89623581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西安市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