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集团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外接电源工程
项目详情
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外接电源工程
项目编号:GX2026032600147759(试)
发布时间:2026-06-30 10:55:00
发布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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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外接电源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外接电源工程(项目名称)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外接电源工程(包件名称)
港航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分包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X2026032600147759(试)
本采购项目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外接电源工程(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港航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分包进行公开询比。
第一章 询比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外接电源工程 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外接电源工程 。
建设地点:孝感市孝南区 。
其他: 无 。
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 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本工程涉及内容施工 。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 月 日。
2.4以施工图、设计变更为准,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外接电源工程等以及相应责任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
2.5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包队伍作业面及现场所划分的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工完场清,负责施工现场、卫生间、库房、材料堆场、加工车间、道路、办公、生活区等区域的清洁和垃圾清理。分包商须无条件、无次数的进行所负责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并全力配合采购人进行迎检工作,直至办理完退场手续。文明施工及工完场清具体质量目标为拆模后各类材料清运到场内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建筑垃圾凿打清理干净并运到场内指定地点归堆上车。如发现分包商未及时工完场清的状况,采购人在口头或书面通知并警告仍无效后,采购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代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商负责,直接从分包商劳务费中扣除。保洁工具由分包商自行购买及补充。
2.5.1分包商保证配置的所有资源必须满足采购人对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形象等要求。
2.5.2本工程甲供材料:无甲供材料。分包商如需自购材料,在采购前需要将拟采购范围内的厂家资料、采购规格数量和采购时间报给采购人,由采购人物资部门和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采购。总承包合同中业主对采购材料有要求的,分包商采购时必须严格执行。分包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半成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及出厂证明并经采购人和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法律规定检验或试验合格后,才能用于本工程施工。分包商自购材料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不另行计取。法律规定材料、半成品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分包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分包商承担。采购人有权对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分包商承担。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分包商应立即调离施工现场,不得用于本工程,其调离费用由分包商承担,不另行计取。分包商应对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按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标志、存放、保管,并做好相应记录,确保材料的可追溯性;分包商自购材料在整个施工期内(包括延期时间发生价格上涨)不进行材料价格调整。分包商投入的材料进度满足采购人要求,并按采购人需求计划完成采购,否则视为分包商违约。
2.5.3设备:
(1)分包商自备的设备:设备全部由分包商自行组织,并承担相应调遣、安装拆除、操作、取证、使用、动力、保险等费用。
(2)分包商提供的机具、设备必须性能完好、满足施工要求,设备及其驾驶操作人员证照齐全有效,检验报告、设备保险、技术资料齐全有效,并在进场前将相关复印件报招标人,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在施工期间定期提交设备台账和运行日志,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分包商自备设备在整个施工期内(包括延期时间发生价格上涨)不进行设备价格调整。
(4)分包商人员、材料和设备一经进入现场,应视为专门用于本项目实施,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退场。
(5)所有进场施工设备必须为生产年限为8年内的设备,提前报备设管理部,经验收合格后准许进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过项目设备管理部交底后方可作业。
(6)现场所用小型机具必须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装置。
2.5.4人员:
分包商应针对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期、节点目标,配备足够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至少配置一名专职电工、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劳资专员、专职协调人员),并将现场人员名单与上岗证件交采购人审核并留存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提交合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整。人工单价在整个施工期内(包括延期时间)不进行价格调整;
2.6进度、质量、安全、环保要求:
进度:合同期间,采购人将施工进度计划下达给分包商,分包商应满足采购人的总体进度及节点工期计划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进场施工,确保按期完工。如采购人认为分包商实际投入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时,分包商应无条件按进度计划要求增加人员设备投入,否则采购人有权代为实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分包商承担并从应支付分包商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质量:分包商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监理指令、业主的专项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施工技术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进行施工。分包商所承包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时应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本合同约定与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标准不统一时,按照高标准执行。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现场技术负责人和业主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虽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但仍不免除分包商对整个合同工程质量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及质量终身责任制。分包商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处置方案进行处理,未经允许分包商不得擅自处理。如因分包商原因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费用全部由分包商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内业资料均由分包商按采购人要求规范填写和整理,并通过验收后及时移交采购人。分包商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报采购人审批。所有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应作详细记录。
安全、环保要求:
(1)安全0事故。安全证书报至采购人存档,工程完工后将退还,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为进场施工的人员、机械设备办理相关保险并承担其费用,行驶车辆必须购买100万第三者责任险。自行负责施工中人、车、机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等。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可向中标人追偿全部损失,并直接从中标人款项中予以扣除。
(3)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清洁,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规定施工,若达不到业主和有关部门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成交分包商单位承担所有处罚费用。以及安全证书报至采购人存档,工程完工后将退还),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4)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住建厅颁发证件(电焊工可用应急管理厅证件)上岗作业,保证人证合一。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循项目部要求的班组现场作业规定与禁令,现场实行禁酒令。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6)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及交底后方可进场,一般作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高处作业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人员进场前做好体检工作。
(7)采购人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人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且经项目部面施合格后方可进场。现场安全员必须履职到位,否则项目部有权要求你单位更换安全专职人员,且过程中产生的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保证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宝,配电箱必须满足3A标准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现场临时用电要严格履行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要求。配电箱应上锁并由专业电工监管,严禁无关人员开关配电箱。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为持证电工,禁止无证人员作业;现场禁止出现民用插排及无防水效果插排,必须使用工业防水插排或带漏电保护器的防水插排。
(9)进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项目部提供统一标准):
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时应扣好帽带。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必须保持25-50mm的空间,以保证吸收冲击能量,减少伤害。
安全网: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产品。密目式安全网在进场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安全带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安全绳:安全绳应根据使用工况选型并有产品合格标志。使用时不准将绳打结,禁止使用破损的安全绳。
(10)施工现场凡有明火作业的必须按三级动火的要求进行审批。任何动火作业都要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包括《施工现场动火证申请书》和《施工现场动火证》。动火作业由需要动火的单位提出申请,现场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批。《施工现场动火证申请书》由审批单位留底备查,动火人持《施工现场动火证》作业。《施工现场动火证申请书》和《施工现场动火证》编号应一致或一一对应,具有可追溯性。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看火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
(11)分包商安全措施费必须足额投入,并提供影像资料。若投入不到位项目部将采取代为投入方式。
(12)遇六级及以上大风、雷雨、大雾、大雪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
2.7其他:
(1)分包商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监理指令及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和标准等进行施工。
(2)分包商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要求和业主要求。
(3)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现场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施工。虽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仍不免除分包商对整个合同工程质量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及质量终身责任制。
(4)分包商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未经采购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研究做出处理方案前,分包商不得擅自处理,如因分包商原因出现的施工工程质量问题,一切费用全部由分包商承担。
(5)分包商应规范组织施工,并进行自检,应满足设计及规程规范要求;按采购人技术交底要做好原始记录,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理。
(6)分包商对本工程质量承担的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完工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内业资料均由分包商按采购人要求规范完成。
(8)分包商自行负责生活设施建设,自行解决生产及生活用水,自行接线使用临时用电;标志标牌安拆、保管,施工现场垃圾清理由分包商负责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及业主检查、安全帽及手套等劳保用品、辅助验收、照明设施等劳务和相应的一切车辆、工程设备、零星材料与机械及一切未说明材料、工具、设备等均有分包商自行负责。
(9)不得以采购人名义进行对外采购等经济活动;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办公、生活配套设施安装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服从采购人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
(10)施工期间,属本次采购范围以外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及数量,分包商不得拒绝,执行本次采购单价,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11)生产和生活中涉及的水、电、食、宿、成品保护均由分包商自行负责;不允许采用居民用电,需办理用电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12)临时用电要求:
1)为了加强机械设备及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保障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要求队伍配备证件齐全的驻场电工,进行临时用电的电路连接及电线敷设等,每日填写电工巡检日志,及时进行临时用电问题整改;
2)临时用电必须保证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禁止开关箱做二级箱使用。
3)现场禁止出现民用插排及无防水效果插排,必须使用工业防水插排或者带漏电保护的防水插排。
4)电线电缆必须做架空或埋地敷设,禁止摆放地面或者捆绑在树上。
5)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箱(一级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严格实行三级配电系统,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6)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区域,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一般不超过3m。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8)用电前必须试跳漏电保护器,保证其正常工作后再作业。
9)配电箱必须满足《中交二航局施工现场供配电设施(配电柜)标准化制作要求》,采用熔断器隔离开关及分路漏电断路器。
10)现场使用发电机需配备防雨棚,配电箱需配备防护围栏。
11)本工程因材料倒运所发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量。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3.2业绩最低要求:具有现场管理人员需具备施工经验3年以上,在中交二航局东北区域三级单位有过同类施工业绩的单位优先考虑,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主要履约人员最低要求:
3.4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3.5各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投标,采购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响应人允许中标多个包件,招标人按包件择优选择中标人。
□响应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包件。如果同一响应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包件顺序,响应人在前面包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包件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包件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响应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包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包件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其他要求: 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最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3.6.1响应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3响应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响应单位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谈判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系统自动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时间为准。
采购人:中交二航局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程珖
电 话:17640400836
邮 箱:2480666783@qq.com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项目编号:GX2026032600147759(试)
发布时间:2026-06-30 10:55:00
发布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施工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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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外接电源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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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航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分包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X2026032600147759(试)
本采购项目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外接电源工程(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港航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分包进行公开询比。
第一章 询比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外接电源工程 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外接电源工程 。
建设地点:孝感市孝南区 。
其他: 无 。
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 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本工程涉及内容施工 。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 月 日。
2.4以施工图、设计变更为准,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外接电源工程等以及相应责任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
2.5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包队伍作业面及现场所划分的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工完场清,负责施工现场、卫生间、库房、材料堆场、加工车间、道路、办公、生活区等区域的清洁和垃圾清理。分包商须无条件、无次数的进行所负责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并全力配合采购人进行迎检工作,直至办理完退场手续。文明施工及工完场清具体质量目标为拆模后各类材料清运到场内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建筑垃圾凿打清理干净并运到场内指定地点归堆上车。如发现分包商未及时工完场清的状况,采购人在口头或书面通知并警告仍无效后,采购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代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商负责,直接从分包商劳务费中扣除。保洁工具由分包商自行购买及补充。
2.5.1分包商保证配置的所有资源必须满足采购人对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形象等要求。
2.5.2本工程甲供材料:无甲供材料。分包商如需自购材料,在采购前需要将拟采购范围内的厂家资料、采购规格数量和采购时间报给采购人,由采购人物资部门和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采购。总承包合同中业主对采购材料有要求的,分包商采购时必须严格执行。分包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半成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及出厂证明并经采购人和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法律规定检验或试验合格后,才能用于本工程施工。分包商自购材料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不另行计取。法律规定材料、半成品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分包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分包商承担。采购人有权对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分包商承担。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分包商应立即调离施工现场,不得用于本工程,其调离费用由分包商承担,不另行计取。分包商应对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按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标志、存放、保管,并做好相应记录,确保材料的可追溯性;分包商自购材料在整个施工期内(包括延期时间发生价格上涨)不进行材料价格调整。分包商投入的材料进度满足采购人要求,并按采购人需求计划完成采购,否则视为分包商违约。
2.5.3设备:
(1)分包商自备的设备:设备全部由分包商自行组织,并承担相应调遣、安装拆除、操作、取证、使用、动力、保险等费用。
(2)分包商提供的机具、设备必须性能完好、满足施工要求,设备及其驾驶操作人员证照齐全有效,检验报告、设备保险、技术资料齐全有效,并在进场前将相关复印件报招标人,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在施工期间定期提交设备台账和运行日志,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分包商自备设备在整个施工期内(包括延期时间发生价格上涨)不进行设备价格调整。
(4)分包商人员、材料和设备一经进入现场,应视为专门用于本项目实施,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退场。
(5)所有进场施工设备必须为生产年限为8年内的设备,提前报备设管理部,经验收合格后准许进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过项目设备管理部交底后方可作业。
(6)现场所用小型机具必须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装置。
2.5.4人员:
分包商应针对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期、节点目标,配备足够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至少配置一名专职电工、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劳资专员、专职协调人员),并将现场人员名单与上岗证件交采购人审核并留存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提交合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整。人工单价在整个施工期内(包括延期时间)不进行价格调整;
2.6进度、质量、安全、环保要求:
进度:合同期间,采购人将施工进度计划下达给分包商,分包商应满足采购人的总体进度及节点工期计划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进场施工,确保按期完工。如采购人认为分包商实际投入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时,分包商应无条件按进度计划要求增加人员设备投入,否则采购人有权代为实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分包商承担并从应支付分包商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质量:分包商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监理指令、业主的专项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施工技术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进行施工。分包商所承包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时应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本合同约定与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标准不统一时,按照高标准执行。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现场技术负责人和业主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虽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但仍不免除分包商对整个合同工程质量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及质量终身责任制。分包商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处置方案进行处理,未经允许分包商不得擅自处理。如因分包商原因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费用全部由分包商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内业资料均由分包商按采购人要求规范填写和整理,并通过验收后及时移交采购人。分包商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报采购人审批。所有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应作详细记录。
安全、环保要求:
(1)安全0事故。安全证书报至采购人存档,工程完工后将退还,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为进场施工的人员、机械设备办理相关保险并承担其费用,行驶车辆必须购买100万第三者责任险。自行负责施工中人、车、机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等。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可向中标人追偿全部损失,并直接从中标人款项中予以扣除。
(3)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清洁,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规定施工,若达不到业主和有关部门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成交分包商单位承担所有处罚费用。以及安全证书报至采购人存档,工程完工后将退还),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4)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住建厅颁发证件(电焊工可用应急管理厅证件)上岗作业,保证人证合一。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循项目部要求的班组现场作业规定与禁令,现场实行禁酒令。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6)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及交底后方可进场,一般作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高处作业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人员进场前做好体检工作。
(7)采购人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人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且经项目部面施合格后方可进场。现场安全员必须履职到位,否则项目部有权要求你单位更换安全专职人员,且过程中产生的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保证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宝,配电箱必须满足3A标准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现场临时用电要严格履行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要求。配电箱应上锁并由专业电工监管,严禁无关人员开关配电箱。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为持证电工,禁止无证人员作业;现场禁止出现民用插排及无防水效果插排,必须使用工业防水插排或带漏电保护器的防水插排。
(9)进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项目部提供统一标准):
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时应扣好帽带。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必须保持25-50mm的空间,以保证吸收冲击能量,减少伤害。
安全网: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产品。密目式安全网在进场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安全带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安全绳:安全绳应根据使用工况选型并有产品合格标志。使用时不准将绳打结,禁止使用破损的安全绳。
(10)施工现场凡有明火作业的必须按三级动火的要求进行审批。任何动火作业都要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包括《施工现场动火证申请书》和《施工现场动火证》。动火作业由需要动火的单位提出申请,现场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批。《施工现场动火证申请书》由审批单位留底备查,动火人持《施工现场动火证》作业。《施工现场动火证申请书》和《施工现场动火证》编号应一致或一一对应,具有可追溯性。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看火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
(11)分包商安全措施费必须足额投入,并提供影像资料。若投入不到位项目部将采取代为投入方式。
(12)遇六级及以上大风、雷雨、大雾、大雪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
2.7其他:
(1)分包商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监理指令及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和标准等进行施工。
(2)分包商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要求和业主要求。
(3)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现场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施工。虽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仍不免除分包商对整个合同工程质量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及质量终身责任制。
(4)分包商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未经采购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研究做出处理方案前,分包商不得擅自处理,如因分包商原因出现的施工工程质量问题,一切费用全部由分包商承担。
(5)分包商应规范组织施工,并进行自检,应满足设计及规程规范要求;按采购人技术交底要做好原始记录,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理。
(6)分包商对本工程质量承担的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完工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内业资料均由分包商按采购人要求规范完成。
(8)分包商自行负责生活设施建设,自行解决生产及生活用水,自行接线使用临时用电;标志标牌安拆、保管,施工现场垃圾清理由分包商负责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及业主检查、安全帽及手套等劳保用品、辅助验收、照明设施等劳务和相应的一切车辆、工程设备、零星材料与机械及一切未说明材料、工具、设备等均有分包商自行负责。
(9)不得以采购人名义进行对外采购等经济活动;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办公、生活配套设施安装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服从采购人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
(10)施工期间,属本次采购范围以外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及数量,分包商不得拒绝,执行本次采购单价,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11)生产和生活中涉及的水、电、食、宿、成品保护均由分包商自行负责;不允许采用居民用电,需办理用电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12)临时用电要求:
1)为了加强机械设备及临时用电规范化管理,保障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要求队伍配备证件齐全的驻场电工,进行临时用电的电路连接及电线敷设等,每日填写电工巡检日志,及时进行临时用电问题整改;
2)临时用电必须保证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禁止开关箱做二级箱使用。
3)现场禁止出现民用插排及无防水效果插排,必须使用工业防水插排或者带漏电保护的防水插排。
4)电线电缆必须做架空或埋地敷设,禁止摆放地面或者捆绑在树上。
5)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箱(一级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严格实行三级配电系统,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6)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区域,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一般不超过3m。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8)用电前必须试跳漏电保护器,保证其正常工作后再作业。
9)配电箱必须满足《中交二航局施工现场供配电设施(配电柜)标准化制作要求》,采用熔断器隔离开关及分路漏电断路器。
10)现场使用发电机需配备防雨棚,配电箱需配备防护围栏。
11)本工程因材料倒运所发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量。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3.2业绩最低要求:具有现场管理人员需具备施工经验3年以上,在中交二航局东北区域三级单位有过同类施工业绩的单位优先考虑,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主要履约人员最低要求:
| 序号 | 岗位名称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1 | 施工负责人 | 1 | |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
| 3 | 造价管理 | 1 | |
| 4 | 质量管理 | 1 | |
| 5 | 材料管理 | 1 | |
| 6 | 计划管理 | 1 | |
| 7 | 安全管理 | 1 | |
| 8 | 测量人员 | 1 | |
| 9 | 试验人员 | 1 | |
| 10 | 劳资专员 | 1 | |
| 11 | 资料人员 | 1 | |
3.4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操作人员要求 |
| 1 | 汽车吊 | 25T | 台 | 1 | 持有操作证件 |
3.5各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投标,采购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响应人允许中标多个包件,招标人按包件择优选择中标人。
□响应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包件。如果同一响应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包件顺序,响应人在前面包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包件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包件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响应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包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包件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其他要求: 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最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3.6.1响应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3响应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响应单位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谈判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系统自动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时间为准。
采购人:中交二航局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孝感港沦河朱湖港区综合码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程珖
电 话:17640400836
邮 箱:2480666783@qq.com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