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设“我身边的真善美”专区专栏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详情
开设“我身边的真善美”专区专栏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2.采购人: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2.项目名称:开设“我身边的真善美”专区专栏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标的名称:开设“我身边的真善美”专区专栏项目
(2)服务期限:2026年
(3)预算金额(元):400000.00
(4)单位:项
4.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巩固提升省级核心宣传阵地效能,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化风成俗,讲好贵州文明实践故事,全方位展现文明贵州新形象。在全面总结2025年“文明实践看贵州”专区专栏工作成效与经验的基础上,2026年省精神文明办联合省级电视媒体开设“我身边的真善美”专区专栏项目持续优化升级。
5.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00000.00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身边的真善美”专区专栏项目是在“文明实践看贵州”专区专栏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贵州广播电视台作为全省唯一的综合性广播电视台,具有主流媒体的全威力和公信力,是省委、省政府重要的宣传阵地,是贵州具有影响力的主流媒体之一,具备独有的省级电视媒体制作和宣传播出资格,也是省内收视率、认可度、知名度最高的电视媒体,拥有省内最权威的广播电视资源和优质外宣推广渠道,包括央视通联、央广通联、国际视通等,能大力助推民族工作宣传信息在央视、央广等媒体中的传播。具有唯一不可替代性。且“文明实践看贵州”专区专栏项目前期已在贵州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贵州2频道)电视端及“百姓关注”APP开设并持续运营。鉴于本项目新媒体专区并非独立软件,而是深度嵌套于“百姓关注”APP技术底层,其服务器资源、后台数据接口及历史素材库均与该平台强绑定,无法跨平台迁移。为保证专区在视觉呈现、技术架构及宣传口径上的高度一致性,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及系统运行的稳定性,防止政务数字资产流失,本次升级需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配套服务。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申请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贵州百姓关注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该项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贵州百姓关注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综合保税区综保路349号东卡2楼214-245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杨斌
联系电话:0851-85892869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孟令莎
联系电话:19985000190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国际金融城ONE座(11栋)23楼
一、项目信息
2.采购人: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2.项目名称:开设“我身边的真善美”专区专栏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标的名称:开设“我身边的真善美”专区专栏项目
(2)服务期限:2026年
(3)预算金额(元):400000.00
(4)单位:项
4.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巩固提升省级核心宣传阵地效能,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化风成俗,讲好贵州文明实践故事,全方位展现文明贵州新形象。在全面总结2025年“文明实践看贵州”专区专栏工作成效与经验的基础上,2026年省精神文明办联合省级电视媒体开设“我身边的真善美”专区专栏项目持续优化升级。
5.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00000.00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身边的真善美”专区专栏项目是在“文明实践看贵州”专区专栏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贵州广播电视台作为全省唯一的综合性广播电视台,具有主流媒体的全威力和公信力,是省委、省政府重要的宣传阵地,是贵州具有影响力的主流媒体之一,具备独有的省级电视媒体制作和宣传播出资格,也是省内收视率、认可度、知名度最高的电视媒体,拥有省内最权威的广播电视资源和优质外宣推广渠道,包括央视通联、央广通联、国际视通等,能大力助推民族工作宣传信息在央视、央广等媒体中的传播。具有唯一不可替代性。且“文明实践看贵州”专区专栏项目前期已在贵州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贵州2频道)电视端及“百姓关注”APP开设并持续运营。鉴于本项目新媒体专区并非独立软件,而是深度嵌套于“百姓关注”APP技术底层,其服务器资源、后台数据接口及历史素材库均与该平台强绑定,无法跨平台迁移。为保证专区在视觉呈现、技术架构及宣传口径上的高度一致性,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及系统运行的稳定性,防止政务数字资产流失,本次升级需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配套服务。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申请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贵州百姓关注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该项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贵州百姓关注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综合保税区综保路349号东卡2楼214-245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杨斌
联系电话:0851-85892869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孟令莎
联系电话:19985000190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国际金融城ONE座(11栋)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