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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市长江溪大桥爆破拆除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安全防护材料采购询比公告

项目详情

询比编号:CR1101-XJ-2026-421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批材料,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单位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安全防护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围挡
6000*3000mm

30
6m一档,含立柱及柱头灯
2
大门
6000*7600mm

2

技术标准:
1. 围挡及大门采用宜昌市本地区城建要求用制式围挡,围挡喷涂符合地方要求的图案;
2. 大门采用方管框架外覆铝塑板工艺,同时配备14平方亚克力广告字,柱子截面尺寸800*800mm、横梁截面尺寸1000*800mm,大门内净宽6m、高5m;
3. 围挡及大门含现场安装;
4. 参考附图: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卸车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1)以上材料需符合最新国家和行业标准;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甲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甲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5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6日至当月 15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乙方不及时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采用分期支付节点
5.2.1 每完成3次月度对账及过程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已入账款的75 %;
5.2.2办理最终结算后6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85.5%;
5.2.3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95%;
5.2.4办理最终结算后24个月,甲方支付剩余款项的5%(质保金)。
6.支付方式及费用承担
6.1 应付款按固定比例支付:50%银行转账,50%可采用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储)、航信(中行 / 微众 / 浙商)、简单汇(浙商 / 汉口)等供应链融资产品(统称融资票据)。
6.2 融资票据产生的贴现利息、手续费、服务费、流转税费及全部衍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融资平台开户及接收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票据无法签发、交付的,甲方不担责,付款可顺延。
6.4 甲方合法签发票据即视为对应款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乙方怠于接收、拒不配合的,不改变甲方已付款效力,不视为逾期。
6.5 融资票据对应款项付款日顺延至资金实际兑付至乙方账户,顺延期间不计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
7.报价有效期:60日。
8.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9.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江溪大桥爆破拆除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程彪    
联系电话:17796655351    邮箱:1604447502@qq.com
到货地址: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江溪大桥爆破拆除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五.源头生产厂家招募
为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规模化集中采购,我单位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各类物资具备稳定供货实力的源头生产厂家,我们致力于通过源头直采、减少中间环节的方式,与优质生产厂家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诚挚邀请有意向与我单位合作的生产厂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下方链接留下贵公司的相关信息,以便我们有采购需求时与您取得联系。
https://www.wjx.cn/vm/ws1Pd22.aspx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