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罚没在建工程拍卖公告
项目详情
晋中产交〔2026〕第43号
晋亿信拍公字〔2026〕第19号
经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决定公开拍卖罚没在建工程所有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一)罚没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共计3项,均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经西大道与汇通北路交叉口南侧、朝阳街北侧,在建工程均建于“宗地编号:GK2023-26”宗地上,该标的为整体打包拍卖;
详见如下明细:
2.起拍价: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小写:24,000,000.00元);
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万元整(小写:6,000,000.00元)。
注: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和现状为准,建筑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时最终实测核定的数据为准,拍卖人不对面积差异承担任何责任。
(二)罚没在建工程所占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温馨提示:
1.竞买人必须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交入山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内。
2.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3.其他情况:该宗地有建筑物、附着物等地面资产,已经开发区管委会依法收回。根据晋中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重要信访事项会议纪要(〔2023〕2号)、晋中开发区土地出让与储备委员会会议纪要(〔2023〕第5次)和晋中开发区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23〕第110次)议定,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并拍卖。
注:此次公开拍卖的罚没在建工程与其所占用的宗地整体公开拍卖,宗地由晋中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组织公开拍卖(山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zrzyt.shanxi.gov.cn/sxjy/))。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凡满足公开拍卖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本次拍卖报名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信函和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资格要求详见山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zrzyt.shanxi.gov.cn/sxjy/)“宗地编号:GK2023-26”公告。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资格审查:本次罚没在建工程所占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交易机构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宗地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地上建筑物资格审查:竞买申请人需携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前往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罚没在建工程报名手续,通过审查并在足额交纳了拍卖保证金后,颁发《罚没在建工程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罚没在建工程竞买资格。
(六)竞买人须同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和《罚没在建工程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有资格参加本次拍卖会。
(七)此公告可登录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拍网、东方网进行查阅。
(八)本次罚没在建工程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拍卖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公告期限及实地勘察时间
(一)报名申请及保证金交纳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9日16时00分截止;
(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16时00分截止;
(三)展示时间(实地勘察时间)及展示地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9日16时00分截止;
(四)展示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经西大道与汇通北路交叉口南侧、朝阳街北侧。
(五)罚没在建工程拍卖资料到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晋中市民之家2号楼九层1009室)获取。
四、拍卖方式、时间、地点
(一)本次罚没在建工程采用网络增价的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二)拍卖时间:拍卖会定于2026年7月31日16时00分开始。
(三)拍卖地点:公拍网(www.gpai.net)
注:竞买人须按时到场同时参与由晋中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举办的罚没在建工程竞价,方为有效。
五、银行账户
(一)罚没在建工程竞买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3611 2301 0300 0000 42380
开户银行: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窑新街支行
行 号:402175003170
未竞得人(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详见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s://zrzyt.shanxi.gov.cn/sxjy/)“宗地编号:GK2023-26”(晋开自然资告字[2026]004号)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拍卖的罚没在建工程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拍卖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及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竞买人在竞买之前务必详细阅读《竞买协议书》《注意事项》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到现场认真实地勘察了解标的的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标的物交割手续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在办理标的物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交易费以及标的可能涉及的保管、防火、防盗、使用、质量、安全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三)标的物不动产登记手续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所得税、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四)特别提示:
1.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由于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间系统传输数据时间可能延迟,从而对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产生影响,建议竞买人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16时00分)之前尽早交纳竞买保证金,未向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申请报名或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其中有任何一项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本次罚没在建工程的买受人须同时竞得罚没在建工程所占宗地的使用权。
(五)报价不可撤回,拍卖成交价款不含应由买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登记等有关费用。
(六)竞买人在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通知书》,竞得入选人在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并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与竞得入选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七)拍卖标的“罚没在建工程”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在买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生效,若买受人未能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效。
(八)买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生效后,拍卖佣金和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按拍卖成交价的5%将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扣除上述费用后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不足部分买受人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付至拍卖公司账户,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面积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卖人与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买受人付清上述全部价款后拍卖标的方可进行移交;
(九)拍卖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相关证件时的确权测量面积为准。若拍卖公告的不动产面积与权证过户登记面积不一致,成交价不作调整,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或其他原因为由悔拍,否则,除不退还其竞买保证金外,委托人及拍卖人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拍卖人只向委托人、买受人出具成交证明和相关资料,不承担标的移交、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在办理标的产权登记中因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不能顺利登记的,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十二)竞买人或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及拍卖人取消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买受人依法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买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交易费的;
6.不按本公告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拍卖成交时,公拍网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请按公拍网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七、联系方式
(一)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128号
联系人:李贵生
联系电话:0354-3368689
(二)晋中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128号
联系人:王汇丰
联系电话:0354-3368707
(三)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市民之家2号楼1009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4-2034309
(四)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大学城产业园区山西金科智慧科技城A7-01一层101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54-3070066、13333448813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29日
晋亿信拍公字〔2026〕第19号
经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决定公开拍卖罚没在建工程所有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一)罚没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共计3项,均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经西大道与汇通北路交叉口南侧、朝阳街北侧,在建工程均建于“宗地编号:GK2023-26”宗地上,该标的为整体打包拍卖;
详见如下明细: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在建工程名称 | 结构 | 所在层数 | 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备注 |
| 1 | GK2023-26 | 1#商住楼 | 剪力墙 | 地上11层 | 13572.09 | 14918.19 | |
| 地下1层 | 1346.10 | ||||||
| 2 | 2#商住楼 | 框架剪力墙 | 地上11层 | 8897.30 | 9796.10 | ||
| 地下1层 | 898.80 | ||||||
| 3 | 3#写字楼 | 框架剪力墙 | 地上3层 | 4063.23 | 5461.12 | ||
| 地下1层 | 1397.89 |
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万元整(小写:6,000,000.00元)。
注: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和现状为准,建筑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时最终实测核定的数据为准,拍卖人不对面积差异承担任何责任。
(二)罚没在建工程所占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容积率 | 规划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 GK2023-26 | 中航兰田北路北侧、108国道南侧 | 9669.31 | 商住用地 | FAR≤2.78 | D≤37% | -6m—40m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940 | 1940 | 30 |
1.竞买人必须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交入山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内。
2.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3.其他情况:该宗地有建筑物、附着物等地面资产,已经开发区管委会依法收回。根据晋中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重要信访事项会议纪要(〔2023〕2号)、晋中开发区土地出让与储备委员会会议纪要(〔2023〕第5次)和晋中开发区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23〕第110次)议定,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并拍卖。
注:此次公开拍卖的罚没在建工程与其所占用的宗地整体公开拍卖,宗地由晋中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组织公开拍卖(山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zrzyt.shanxi.gov.cn/sxjy/))。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凡满足公开拍卖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本次拍卖报名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信函和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资格要求详见山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zrzyt.shanxi.gov.cn/sxjy/)“宗地编号:GK2023-26”公告。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资格审查:本次罚没在建工程所占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交易机构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宗地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地上建筑物资格审查:竞买申请人需携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前往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罚没在建工程报名手续,通过审查并在足额交纳了拍卖保证金后,颁发《罚没在建工程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罚没在建工程竞买资格。
(六)竞买人须同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和《罚没在建工程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有资格参加本次拍卖会。
(七)此公告可登录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拍网、东方网进行查阅。
(八)本次罚没在建工程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拍卖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公告期限及实地勘察时间
(一)报名申请及保证金交纳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9日16时00分截止;
(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16时00分截止;
(三)展示时间(实地勘察时间)及展示地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9日16时00分截止;
(四)展示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经西大道与汇通北路交叉口南侧、朝阳街北侧。
(五)罚没在建工程拍卖资料到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晋中市民之家2号楼九层1009室)获取。
四、拍卖方式、时间、地点
(一)本次罚没在建工程采用网络增价的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二)拍卖时间:拍卖会定于2026年7月31日16时00分开始。
(三)拍卖地点:公拍网(www.gpai.net)
注:竞买人须按时到场同时参与由晋中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举办的罚没在建工程竞价,方为有效。
五、银行账户
(一)罚没在建工程竞买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3611 2301 0300 0000 42380
开户银行: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窑新街支行
行 号:402175003170
未竞得人(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详见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s://zrzyt.shanxi.gov.cn/sxjy/)“宗地编号:GK2023-26”(晋开自然资告字[2026]004号)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拍卖的罚没在建工程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拍卖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及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竞买人在竞买之前务必详细阅读《竞买协议书》《注意事项》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到现场认真实地勘察了解标的的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标的物交割手续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在办理标的物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交易费以及标的可能涉及的保管、防火、防盗、使用、质量、安全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三)标的物不动产登记手续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所得税、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四)特别提示:
1.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由于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间系统传输数据时间可能延迟,从而对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产生影响,建议竞买人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16时00分)之前尽早交纳竞买保证金,未向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申请报名或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其中有任何一项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本次罚没在建工程的买受人须同时竞得罚没在建工程所占宗地的使用权。
(五)报价不可撤回,拍卖成交价款不含应由买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登记等有关费用。
(六)竞买人在山西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通知书》,竞得入选人在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并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与竞得入选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七)拍卖标的“罚没在建工程”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在买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生效,若买受人未能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效。
(八)买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生效后,拍卖佣金和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按拍卖成交价的5%将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扣除上述费用后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不足部分买受人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付至拍卖公司账户,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面积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卖人与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买受人付清上述全部价款后拍卖标的方可进行移交;
(九)拍卖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相关证件时的确权测量面积为准。若拍卖公告的不动产面积与权证过户登记面积不一致,成交价不作调整,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或其他原因为由悔拍,否则,除不退还其竞买保证金外,委托人及拍卖人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拍卖人只向委托人、买受人出具成交证明和相关资料,不承担标的移交、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在办理标的产权登记中因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不能顺利登记的,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十二)竞买人或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及拍卖人取消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买受人依法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买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交易费的;
6.不按本公告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拍卖成交时,公拍网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请按公拍网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七、联系方式
(一)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128号
联系人:李贵生
联系电话:0354-3368689
(二)晋中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128号
联系人:王汇丰
联系电话:0354-3368707
(三)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市民之家2号楼1009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4-2034309
(四)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大学城产业园区山西金科智慧科技城A7-01一层101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54-3070066、13333448813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