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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宜州区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的更正公告

项目详情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4512002876004041001
原公告项目名称:河池市宜州区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5日
二、变更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原招标文件内容(或公告内容)
更正后内容
招标控制价公告

三、联系方式:
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中山大道西屏路熙康苑小区1C栋2层C2号
 

三、联系方式:
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城中东路169号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所提到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方式
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方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招标文件所提到关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备注
:1、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备注:本项目不属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低的企业计取;2 、/。)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
备注:以上条件要求的投标人信息,如无特别出处要求的,一律以“桂建云”的信息为准。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的规定不少于 2 人(☑本项目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员人数包含了应当增加的至少1名持C1证书的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备注:以上条件要求的投标人信息,如无特别出处要求的,一律以“桂建云”的信息为准。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7)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质规[2025]3 号)的规定不少于 2 人(☑本项目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员人数包含了应当增加的至少 1 名持 C1 证书的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施工活动不涉及建筑起重机械,不增设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
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接受全部由中小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须同时满足:
1.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 证 / C1 证)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自有在职人员担任,证书注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与牵头单位一致,不得由其他成员单位人员兼任。
2.设计、勘察、机电、装饰等分专业负责人,由联合体中对应分工的成员单位自有人员派驻,证书、社保归属派出单位。
3.所有岗位专人专岗,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安全员、质量员等关键岗位;各岗位人员不得跨联合体单位混用。
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须附本管理人员清单,明确各岗位所属单位、履职分工;投标文件同步附人员执业证书、职称证、近 1 个月社保证明、无在建承诺书。
5.所有管理人员均为联合体中小企业在职员工,不得聘用大型企业人员驻场管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注: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7)其他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接受全部由中小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中小企业,不得包含大型企业;联合体任一成员为大型企业的,整体不满足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资格,按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可单独投标或全部由同类主体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不存在单位负责人同
一、直接控股、管理关联关系,各成员分别单独出具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组成单位均为中小企业,不得包含大型企业,各成员不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若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则全部成员须为小微企业;
2.提交完整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全体成员法人签字并盖章),协议约定全部项目工作由联合体中小企业共同承接,各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明确牵头单位及分工;
3.同一专业资质按照联合体成员最低等级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投标、不得另行组建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后不得更换、增减成员;
5.中标后招标人与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订合同。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  /  )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具备本项目所需对应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所有组成单位均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不得包含大型企业,各成员分别单独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提交完整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全体成员法人签字并盖章),明确牵头单位、施工分工、报价划分、管理人员清单,各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一专业共同施工的,联合体资质按最低等级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投标、不得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通过后不得更换、增减成员;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自有社保人员担任,各专业管理人员由对应分工成员单位派驻,全套人员证书、社保材料齐全;
6.仅允许一套总报价,协议分工价款与投标报价保持一致;
7.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将自身施工内容对外分包,全部工程由联合体中小企业自行完成;中标后与全体成员共同签订施工合同。
8.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认定。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3.6.3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法人单位章(可采用纸质版盖联合体各方法人单位章后扫描上传),其他只需盖联合体任一单位的电子印章。
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1.《联合体协议书》须加盖联合体全部成员法人公章,可采用纸质文件加盖各成员鲜章后扫描上传,或各成员分别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电子签章;缺少任一成员公章的,否决投标。2.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函、报价汇总、施工组织设计、各类统一履约承诺等全部主体文件,仅需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法人电子印章即可,其余成员无需逐份加盖电子章。3.联合体各成员单独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小企业声明函、自有人员社保及证书、财务审计报告等),由出具材料的成员单位自行加盖鲜章扫描或对应单位 CA 电子签章。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0.1.1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023 年 6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或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4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2023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或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400   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上述有效类似项目业绩,即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2.1.1
(1)形式评审标准(商
务标)-报价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 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 (
备注:由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 值可取
0~5)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 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0(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 值可取0~5)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2.1.3资格评审标准

(一)企业基本情况(0.0-20.0 分)
(1)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得 15 分。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
2023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
接或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400 万元
(含) 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每个得 5 分,满分 5 分。 (类似项目信息以“桂建云 ”为准,其中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竣工工程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涉及广西区外项目的以“桂建云 ”信息为准,同时可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其他资料里作为评审资料)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
(注
:1、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
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
时,应将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列为评分
项,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的
企业;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
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
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
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起3 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
4、。)
(3)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招
标人定是否考核):

(一)企业基本情况(0.0-20.0 分)
(1)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得 15 分。
(本项目不属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低的企业计取。)
(2)2023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或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400 万元(含) 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上述有效类似项目业绩,即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每个得 5 分,满分 5 分。 (类似项目信息以“桂建云 ”为准,其中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竣工工程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涉及广西区外项目的以“桂建云 ”信息为准,同时可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其他资料里作为评审资料)
招标文件第三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2.1.3资格评审标准

(三)项目经理情况
(0.0-15.0 分)
(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具备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 10 分。
(2)项目经理职称:具有工程类初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5 分。
备注: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项目经理缴纳 2026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上资料以录入“桂建云 ”
为准

(三)项目经理情况
(0.0-15.0 分)
(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具备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 10 分。
(2)项目经理职称:;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5 分。
备注: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项目经理缴纳 2026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上资料以录入“桂建云 ”为准。
招标文件第三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2.1.3资格评审标准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
(0.0-10.0 分)
1.技术负责人专业:具有工程类专业中专学历得 3 分,具有工程类专业大专学历得 5 分
2.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5 分。
备注: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技术负责人缴纳 2026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上资料以录入“桂建云 ”为准。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
(0.0-10.0 分)
1.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为工程类的得5分,以职称证注明的专业为准。
2.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5分。
备注: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技术负责人缴纳 2026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上资料以录入“桂建云 ”为准。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8  月 10 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7  年  7 月  1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35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10   日。(具体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7  月 1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335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根据通用条款第 13.2.3 条规定,竣工日期是指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且经发包人签字确认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
1 工程款原则上施工形象进度支付(附工程量清单),工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0%;具体支付周期为:
(1)基础验收合格后支付 20%(至合同价的 20%);
(2)完成主体框架(封顶)付 30%(至合同价的 50%);
(3)砌体完成付 10%(至合同价的 60%);
(4)主体装修完成付 10%(至合同价的 70%);
(5)竣工验收合格,并交清所有相关竣工资料后,付 10%(至合同价的 80%);
(6)工程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承包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 3%向发包方交工程质量保修金后,甲方付清所有工程款,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1 工程款原则上施工形象进度支付(附工程量清单),工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具体支付周期为:
(1)基础验收合格后支付20%(至合同价的20%);
(2)完成主体框架(封顶)付30%(至合同价的50%);
(3)砌体完成付10%(至合同价的60%);
(4)主体装修完成付10%(至合同价的70%);
(5)竣工验收合格,并交清所有相关竣工资料后,付10%(至合同价的80%);
(6)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出具正式结算报告后,承包人按审定工程结算总价留存 3%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发包人扣除质保金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全部结算工程款;质质量保证金返还: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完成全部缺陷修复义务且无质量遗留问题的,发包人(无息)全额返还质量保证金。。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4.2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形式及价款调整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   天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审核意见。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核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价款,并以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对发包人确认的结算价款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发包人确认的价款或审核意见之日起   天内提出异议,必要时合同当事人要当面核对,直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从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到完成竣工结算的时间应控制在“发包人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要求的时间范围内。
3.自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   天内,发包人按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款,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形式及价款调整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审核意见。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核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价款,并以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对发包人确认的结算价款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发包人确认的价款或审核意见之日起7天内提出异议,必要时合同当事人要当面核对,直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从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到完成竣工结算的时间应控制在“发包人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要求的时间范围内。3.自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 / 天内,发包人按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款,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2缺陷责任期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8、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三、投标报价表”:
更正前原招标文件内容:
 
项目名称:  币种:人民币

投标总价
万元
备注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万元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
(如有)
万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
万元
 
暂列金额(如有)
万元
 
 
 
 
 
 
主要材料
钢筋

 
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用量)

 
商品混凝土
m3
 
 
更正后内容
项目名称:  币种:人民币

投标总价
万元
备注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万元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
(如有)
万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
万元
 
暂列金额(如有)
万元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如有)
万元
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招标控制价中列出的该项金额填写。
 
 
主要材料
钢筋

 
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用量)

 
商品混凝土
m3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河池市宜州区第一中学
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城中东路169号
邮编:546300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778-256881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州区龙溪大道天润嘉园一号楼2单元103室
邮编:546300
联系人: 覃麟智
电话:0778-3173129
监督部门及电话:河池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电话:0778-2284429
 
广西恒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E4512002876004041001001]河池市宜州区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GXCF 附件:河池市宜州区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招-更正公告.pdf